
猶耕桑。《宋書·文帝紀》:“耕蠶樹藝,各盡其力。” 宋 辛棄疾 《水調歌頭·送鄭厚卿赴衡州》詞:“文字起《騷》《雅》,刀劍化耕蠶。” 元 王恽 《靈岩寺》詩:“布金仍 趙 魏 ,仰食不耕蠶。”
耕蠶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由“耕”與“蠶”兩個單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代中國古代社會兩大基礎性生産活動——農耕與蠶桑。以下從詞典釋義、文化内涵及典籍依據三方面詳述:
字義分解
二字結合後,“耕蠶”泛指農業耕種與桑蠶養殖兩大經濟支柱,代表傳統社會的物質生産體系。
整體詞義
據《漢語大詞典》,“耕蠶”一詞凝練表達了“男耕女織”的農耕文明模式:
“耕以足食,蠶以充衣”,強調耕田産糧、養蠶制衣的協同性,構成古代家庭經濟的基礎單元。
經濟制度象征
在封建社會中,“耕蠶”被視為國本所在。如《漢書·食貨志》載:
“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女不蠶,或受之寒。”
凸顯其作為社會穩定根基的地位。
詩詞中的意象化表達
文人常以“耕蠶”喻指安居樂業的理想生活。南宋陸遊《村居初夏》詩雲:
“天遣為農老故鄉,山園三畝鏡湖傍。嫩莎經雨如秧綠,小蝶穿花似繭黃。鬥酒隻雞人笑樂,十風五雨歲豐穰。相逢但喜桑麻長,欲話窮通已兩忘。”
詩中“桑麻長”即暗含耕蠶豐饒之景。
農書中的技術記載
元代《王祯農書》将“耕桑”并列為民生要務:
“耕桑之術,衣食之源,生民之大本也。”
系統記載了從選種、育蠶到織造的全流程技術規範。
政策文獻中的體現
《明實錄》多次強調地方官員需督導耕蠶:
“敕谕州縣:勸課農桑,申明耕蠶之令。”
反映曆代王朝對耕蠶生産的制度化重視。
當代語境下,“耕蠶”一詞超越字面意義,成為中華農耕文明的符號化表征:
結語
“耕蠶”作為漢語特有詞彙,既是對古代生産方式的客觀描述,亦承載着“衣帛食粟”的民生哲學。其釋義需置于農耕文明框架中理解,方能把握“以耕養民、以蠶富家”的曆史深意。
“耕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與使用場景如下:
“耕蠶”指代耕種田地和養蠶兩種傳統農業活動,常用來形容農民辛勤勞作的場景。該詞通過農耕與蠶桑的結合,體現了古代社會對農業生産的高度重視。
此詞現多用于文學領域,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其注音為gēng cán,部分方言中可能存在變調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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