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和諧親近。《新唐書·吳兢傳》:“﹝ 吳兢 ﹞少厲志,貫知經史,方直寡諧比,惟與 魏元忠 、 朱敬則 遊。”
(2).謂按韻排比。 元 戴表元 《昌國應君<類書蒙求>序》:“然亦皆編析成言以待問,諧比虛詞以眩舉。”
“諧比”是漢語複合詞,由“諧”與“比”組合而成,核心含義包含兩重維度:
一、和諧共處之義 “諧”本義指聲音協調,《說文解字》釋為“詥也,從言皆聲”,引申為融洽無間;“比”甲骨文象二人并立之形,《禮記》注“比,猶親也”,表親近關系。二字合指人與人、事物與事物之間達到和睦相處的狀态。例如《漢書·叙傳》載“中外諧比”,即形容内外關系融洽。
二、比例協調之義 在數學及藝術領域,“諧比”可解作比例均衡的美學标準。《周髀算經》提及“數之法出于圓方”,暗含和諧比例觀;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提出的“黃金分割”(約1:0.618),在中國傳統營造中亦體現為建築構件間的諧比關系,如《營造法式》規定的材份制度。
文獻佐證
語境示例 古文用例可見宋徽宗《大觀茶論》:“器具質而潔,瓦缶勝金玉;飲啜清而美,藜羹逾膻腥。”此句通過器物諧比,傳達簡素美學理念。
“諧比”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和諧親近
指人與人之間或事物之間融洽、親密的關系。例如《新唐書·吳兢傳》中提到吳兢“方直寡諧比”,即形容他性格剛直,不輕易與人親近。
按韻排比
指在文學創作中,通過押韻或韻律的排列形成和諧對比。元代戴表元在《昌國應君<類書蒙求>序》中提到“諧比虛詞以眩舉”,即通過韻律編排增強表達效果。
“諧比”的“諧”字本義為和諧、協調(如“諧音”“诙諧”),而“比”有比較、排列之意,二者結合後衍生出上述兩層含義。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古籍或文學語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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