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劾案 ”。審查核實罪狀。《後漢書·虞诩傳》:“尋 永平 、 章和 中,州郡以走卒錢給貸貧人,司空劾案,州及郡縣皆坐免黜。”《新唐書·文藝傳下·李華》:“宰相 楊國忠 支婭所在橫猾。 華 出使,劾按不橈,州縣肅然。”
“劾按”是中國古代司法制度中的專用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該詞多用于正式文書或史書記載,強調對案件證據的嚴格核查,常見于官員彈劾、案件複審等場景,反映古代司法注重程式與證據的特點。
現代漢語中“劾按”已不常用,但可通過《漢典》《漢語辭海》等工具書查詢其曆史釋義。
《劾按》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彈劾、彈劾,即指控或指責官員等人的錯誤行為或不當行為。
《劾按》的部首是“力”,總共包含12個筆畫。
《劾按》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劾按」。
在古時候,漢字《劾按》的寫法與現代相似,隻是一些筆畫的書寫順序略有不同。
他被劾按的原因是貪污受賄。
劾問、劾奏、劾治。
彈劾、指責、控告。
贊賞、贊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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