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neral election] 指對國會議員或總統的選舉
(1).謂吏部铨叙授官。《魏書·高祖孝文帝紀下》:“十有二月乙未朔,引見羣臣於 光極堂 ,宣示品令,為大選之始。”《南史·何敬容傳》:“遷左僕射、 丹陽 尹,并參掌大選如故。”《舊唐書·職官志二》:“凡大選終於季春之月,所以定九流之品格,補萬方之闕政,人之道備焉。”
(2).指吏部尚書。《北齊書·尉瑾傳》:“﹝ 尉瑾 ﹞既居大選,彌自驕狠。”
(3).某些國家對議員或總統等的選舉。
大選是漢語中特指國家級政治選舉活動的專有名詞,指通過法定程式由全體選民參與投票,選舉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或領導人的民主制度。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詞包含三層核心語義:
一、指代選舉國家元首或最高立法機構成員的法定程式,例如“總統大選”“國會大選”。其適用範圍具有明确的國家層級屬性,通常不用于地方性選舉場景,體現出政權合法性來源的象征意義。
二、強調選舉活動的全民性與周期性。依據《辭海》(第七版)釋義,大選需符合憲法規定的選民登記、候選人公示、公開投票等法定環節,體現代議制民主原則。其周期通常與國家憲法規定任期挂鈎,形成定期權力更替機制。
三、延伸出政治權力轉移的儀式功能。《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在語用層面常與“換屆”“政權交接”等短語搭配,反映社會秩序重構的政治文化内涵,例如“大選年”特指選舉活動對全年政治經濟産生系統性影響的特定時段。
在語源學層面,“大”字凸顯此類選舉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核心地位,“選”字則源自《說文解字》中“擇也”的本義,二者組合形成現代政治學術語,這一構詞規律符合漢語雙音節化的曆時發展特征。
“大選”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隨曆史演變和語境不同而有所差異,具體可從以下方面解釋:
基本定義
指民主國家通過選民投票選舉國家或地方領導人(如總統、國會議員)的制度。這一過程體現了民主政治的核心原則,即通過定期選舉實現權力更疊。例如,美國總統選舉、泰國國會選舉等均被稱為“大選”。
制度特點
中國古代
近現代制度
元、明、清時期,吏部采用“雙月大選”制度,負責初授官員及考定升降,與“單月急選”共同構成官員任免體系。
如需進一步了解大選的曆史制度或各國具體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中高權威性内容(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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