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雜技演員。 宋 趙昇 《朝野類要·故事》:“大禮畢,車駕登樓,有司于 麗正門 下肆赦,即立金雞竿盤,令兵士捧之。在京係左右軍百戲人,今乃瓦市百戲人為之。蓋天文有天雞星明,則主人間有赦恩。”
百戲人是漢語中對古代從事雜技、幻術、歌舞、角抵等各類民間表演藝術從業者的統稱,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百戲”指代古代種類繁多的娛樂性表演技藝,涵蓋雜耍、馴獸、魔術、滑稽戲等。“百戲人”即從事這些表演的藝人群體,常見于宋元文獻。例如《東京夢華錄》記載汴京元宵節時“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裡”,其中表演者即屬百戲人範疇。
百戲人多來自社會底層,流動性強,常在市井、廟會或宮廷獻藝。其表演兼具娛樂性與民俗性,但社會地位較低。元代文獻《青樓集》提到部分百戲藝人依附勾欄瓦舍謀生,技藝傳承以師徒或家族為主。
現代漢語中,“百戲人”一詞已被“雜技藝人”“民間藝人”等取代。該詞的價值主要體現在曆史文獻研究中,用以描述古代演藝生态。例如戲曲史著作常引用《武林舊事》中“百戲踢弄家”的記載,印證南宋百戲人的專業化分工。
參考資料:
“百戲人”是古代對雜技演員的稱謂,具體釋義如下:
詞義解析
指宋代從事雜技、技藝表演的藝人,常見于官方或民間慶典活動。根據宋代趙昇《朝野類要·故事》記載,百戲人分為兩類:
曆史背景
百戲人常參與皇家赦免儀式,例如在麗正門下立金雞竿盤,象征“天雞星明”預示赦恩。這一習俗融合了天文信仰與表演藝術,反映了宋代雜技的社會功能和文化内涵。
擴展說明
“百戲”泛指古代樂舞、雜技等綜合性表演,涵蓋角抵、幻術、馴獸等門類。百戲人作為表演主體,是研究宋代市民文化的重要對象。
(以上信息綜合自多個低權威性網頁,若需深入考據,建議查閱《朝野類要》原文或權威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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