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省元。 宋 俞文豹 《吹劍四錄》:“ 紹興 戊辰, 王佐 為狀元; 慶元 丙辰諒陰榜, 莫子純 以省魁為狀元:皆 越 人。”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神仙鬼怪》:“自 煜 慶曆 六年為省魁,至 紹興 四年, 汪華 復為禮部第一,然未有為狀元者。”參見“ 省元 ”。
“省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均有解釋,以下是綜合整理:
“省魁”指在某個地方性考試或競賽中獲得第一名的人。其中:
多用于形容地方性評比或競賽中的優勝者,例如學校考試、省級選拔賽等。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文獻原文,可參考《吹劍四錄》《能改齋漫錄》等古籍。
《省魁》是一個漢字詞語,用來形容在一次考試或比賽中名列第一的人。它代表着最優秀、最出色的表現。
《省魁》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目”(mù)部,右邊是“鬼”(guǐ)部。它的總共有11個筆畫。
《省魁》一詞來源于古代科舉制度,它是明清時代鄉試、會試、殿試中各省考試中名列第一的人的稱號。這個詞展示了社會對于卓越才華的認可。
繁體字中,《省魁》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省魁》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它的寫法為“勝揆”,但與現在的意義相符,仍代表在考試或比賽中名列第一的人。
1. 他在全省語文比賽中名列第一,成為省魁。
2. 這位選手經過激烈的角逐後,終于奪得了比賽的省魁。
1. 科舉制度:古代中國用于選拔官員的考試制度。
2. 名列第一:在一次比賽或排名中獲得第一名。
3. 冠軍:比賽或競賽中獲得第一名的人。
1. 榜首:指在名單或排行榜上位居第一的人。
2. 首屈一指:形容某人在某方面的能力或成就非常出色,排在衆人之前。
末位:指在一次比賽或排名中墊底的人。
失敗者:在競争中被擊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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