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盜匪。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五行變救》:“金有變,畢昴為回,三覆有武,多兵多盜寇。”《宋史·食貨志上六》:“自行雇募,盜寇充斥,蓋浮惰不能任責故也。”《兒女英雄傳》第十六回:“那盜寇,怎的便是方纔講的那 牤牛山 海馬 周三 。”
“盜寇”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境的雙音節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代以劫掠為生的非法武裝群體或入侵者。該詞由“盜”(盜竊、劫掠)與“寇”(侵略者、敵匪)構成,語義疊加強化了暴力掠奪的屬性。以下從權威詞典及文獻角度分述其釋義:
基本釋義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将“盜寇”定義為“強盜,劫掠者”,強調其通過暴力手段非法侵占他人財物的行為特征。《辭海》(第七版)補充解釋為“古代對入侵敵匪或流竄作亂團夥的統稱”,突顯其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性。
曆史語用
該詞多見于明清小說及史籍,如《水浒傳》第三十五回:“這一夥盜寇,聚集五七百人,打家劫舍”,生動描繪了古代武裝劫掠團夥的活動場景。《明史·兵志》亦載“沿海盜寇頻發,官兵剿捕不絕”,反映其作為曆史社會問題的持續性。
語義辨析
與“盜賊”相比,“盜寇”更強調群體性、組織化的武裝暴力屬性;相較于“流寇”,則隱含較強的地域盤踞特征。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釋“寇”為“群行攻奪”,佐證了其集體行動的内涵。
現代延伸
在當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曆史叙述或文學描寫,如錢鐘書《圍城》中“這船仿佛是偷渡的盜寇”,通過比喻延伸出隱秘突襲的語義色彩。
“盜寇”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盜寇”指盜賊、強盜,泛指以搶劫、掠奪為生的非法武裝團夥。其行為通常具有暴力性和破壞性,常被用于形容古代或近代社會中的匪患。
“盜寇”泛指中國本土的盜匪,而“倭寇”特指曆史上侵擾中國沿海的日本海盜,二者在來源和活動範圍上有明顯差異。
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例如: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案例或語義演變,可參考《漢典》《春秋繁露》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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