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鄉村藝人。 宋 王君玉 《雜纂續·冷淡》:“村伶打諢--冷淡。” 宋 陸遊 《出行湖山間雜賦》詩:“野寺無晨粥,村伶有夜場。”
"村伶"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多用于文學或曆史研究領域,其核心含義指鄉村中的民間藝人或戲子,尤指在鄉間流動表演的底層演藝人員。以下從語義、曆史背景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詳細解析:
字義拆解
組合義:即"鄉野藝人",特指在民間流動演出的戲劇、曲藝表演者。
詞性特征
屬偏正結構名詞,含輕微貶義,暗指其表演粗樸、地位低微,區别于城市專業戲班(如"官伶")。
社會角色
村伶常見于宋元明清時期,是民間娛樂的重要載體。他們走村串鄉,表演内容多結合地方民俗,如社戲、傩戲、雜耍等,服務于農民、手工業者等底層群體。
藝術特點
文化地位
村伶雖被視為"下九流",卻是傳統文化向基層傳播的關鍵紐帶。其表演融合方言、曲藝與地方信仰(如祭祀戲劇),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早期形态。
記載北宋汴京城外"村落百戲"盛況,提及"村伶雜扮,擊鼓吹箫",印證其活躍于城鄉交界。
描述臨安(今杭州)周邊"村伶打野呵"現象,指其無固定場地,沿街賣藝謀生。
學者王兆鵬在《宋代文學史》中指出,村伶是宋元南戲的基層傳播者,推動戲曲從宮廷走向民間。
當代語境中,"村伶"一詞偶見于文學創作或曆史論述,多借古喻今: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村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以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村伶(拼音:cūn líng)指鄉村藝人,特指在鄉村從事表演或藝術活動的民間藝術從業者。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常用來描述鄉村的娛樂場景或藝人的表演狀态。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誤将“村伶”解釋為“形容農村人或風景”,但根據主流文獻和詞源分析,該詞僅指向藝人角色,需注意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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