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奢靡。《南史·齊紀上·武帝》:“上剛毅有斷,政總大體,以富國為先。頗喜遊宴、彫綺之事,言常恨之,未能頓遣。”
彫绮(diāo qǐ)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單字本義及古典文獻用例中推演得出:
彫(diāo)
本義為刻镂、彩飾。《說文解字》釋:“彫,琢文也。”引申為修飾、文飾,如“彫琢”(刻意修飾文辭)。《論語·公冶長》有“朽木不可彫也”,此處“彫”即指雕刻加工。
來源參考:許慎《說文解字》卷九·彡部。
绮(qǐ)
原指有花紋的絲織品。《說文解字》:“绮,文缯也。”後比喻華麗、美盛,如“绮麗”(鮮豔美麗)。《漢書·地理志》載“織作冰纨绮繡純麗之物”,可見其華美之義。
來源參考:班固《漢書·地理志》。
“彫绮”由“彫”的修飾之義與“绮”的華美之義複合而成,指過度雕琢、浮華不實的文風或事物,多含貶義。其核心内涵包括:
南北朝文學批評家劉勰在《文心雕龍·情采》中批判浮靡文風時指出:
“繁采寡情,味之必厭。彫绮滿目,而真宰弗存。”
此處“彫绮”直指文辭過度雕飾、華而不實之弊,強調情感真實性的缺失。
來源參考:劉勰《文心雕龍·情采第三十一》。
《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條,釋為:
“雕琢绮麗。謂刻意修飾文辭。”
此釋義延續古典批評語境,突顯其“刻意造作”的負面色彩。
來源參考: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2版),上海辭書出版社。
“彫绮”作為漢語批評術語,凝結了傳統文化對“文質彬彬”(《論語·雍也》)的審美追求,警示過度修飾對本質的遮蔽。其釋義需結合字源、文獻用例及辭書定義綜合理解,方能把握其文化深層意涵。
“彫绮”(雕绮)是漢語古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奢靡”,多用于描述過度追求華麗、鋪張浪費的行為或事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南史》原文背景或其他古漢語詞彙,可查閱權威古籍注解或文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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