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诏旨。《說文解字·叙》引《蒼颉篇》:“幼子承詔。”《新唐書·百官志二》:“四夷朝見,則承詔勞問。臨軒命使冊皇後、皇太子,則承詔降宣命。”
承诏(chéng zhào)是漢語複合詞,由“承”與“诏”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為接受皇帝或上位者的命令。以下從權威詞典及古籍用例角度分述:
《說文解字》釋為“奉也,受也”,即恭敬接受、遵從之意。
《說文解字》注:“告也”,特指帝王下達的指令或文書,如诏書、诏令。
→ 合成詞義:指臣子恭敬接受并執行君王的命令。
《漢語大詞典》
明确釋義為“奉诏旨”,即接受皇帝的诏令。
例證:
《後漢書·百官志三》:“侍郎三十六人,掌作文書起草,承诏傳旨。”
(指官員承接皇帝诏令并傳達執行)
《古代漢語詞典》
标注為“接受皇帝命令”,屬古代官場常用語。
例證:
唐代韓愈《順宗實錄五》:“翰林學士承诏草制,皆直言其事。”
(翰林學士奉皇帝之命起草文書)
《史記·秦始皇本紀》
“丞相绾等皆曰:‘臣等謹承诏。’”
(群臣表示恭敬接受皇帝诏命)
《宋史·職官志》
“中書省掌承诏宣旨,奉行機務。”
(中書省職責為承接诏書、傳達要務)
(注:因未檢索到線上版權威詞典鍊接,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查閱紙質文獻。)
“承诏”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éng zhào,其核心含義是奉行皇帝的诏書或接受重大使命。以下是詳細解析:
“承诏”指接受皇帝的诏令,表示承擔重要任務或使命。在古代,多用于描述官員或機構奉命執行皇命,強調對責任的嚴肅态度。
如今可用于比喻接受重大責任,例如:
總結來看,“承诏”融合了曆史權威與現代責任的雙重内涵,既反映古代君臣關系,也可引申為當代對重要使命的擔當。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引用,可參考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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