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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武裝的意思、地方武裝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地方武裝的解釋

[local armed forces;regional armed forces] 地方上的軍隊,尤指相對中央的軍隊而言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地方武裝是指由地方政權組建、管理并服務于特定區域的非正規軍事組織,其核心特征體現在地域性和功能性雙重屬性上。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定義,地方武裝是“在特定行政區域内,以維護地方治安或輔助國防為目的的軍事化團體”。

從曆史維度考察,地方武裝在中國近現代史中具有典型意義。如民國時期各縣成立的保安團、自衛隊等組織,既承擔剿匪防盜職責,又可能參與區域性軍事沖突(《中國近代軍事史》,人民出版社,2019)。這類組織通常由地方政府籌措經費,人員構成包括退伍軍人、民兵及地方青壯年。

在法律框架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十二條明确規定,地方武裝力量需接受國家軍事機關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其職能限定于“搶險救災、治安維護及國防動員輔助工作”。現代地方武裝已發展為包含應急民兵、消防救援支隊、交通戰備隊伍等多元化組織體系(《國防動員法解讀》,中國法制出版社,2021)。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武裝與正規軍隊存在本質區别。根據軍事科學院《國防體制研究》,其不具備跨區域作戰權限,武器裝備等級受《民兵武器裝備管理條例》嚴格限制,運作模式強調“平戰結合、寓軍于民”的基本原則。

網絡擴展解釋

地方武裝是指地方上的軍事力量,通常與中央領導的軍隊形成區分。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地方武裝在我國主要指民兵,屬于不脫離生産的群衆武裝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其性質為地方性軍事力量,承擔輔助國防和維護地方安全的任務。


二、組成與任務

  1. 組成特點

    • 主要由民兵構成,隸屬于省軍區系統。
    • 地方部隊(省軍區管轄)也屬于地方武裝範疇,平時負責本地區警衛、治安及民兵訓練。
  2. 核心任務

    • 生産與建設:參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産任務。
    • 國防職責:擔負戰備勤務,保衛邊疆,維護社會治安;戰時配合正規軍作戰或補充野戰部隊。

三、與其他軍事力量的區别


四、曆史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地方武裝逐步制度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編有地方部隊,形成“省軍區—地方部隊—民兵”三級體系。


地方武裝以民兵為主體,兼具生産建設和國防動員雙重職能,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後備支撐。若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及相關軍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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