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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邑的意思、賜邑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賜邑的解釋

天子或諸侯賜給的食邑。《左傳·僖公五年》:“ 陳 轅宣仲 怨 鄭 申侯 之反己於 召陵 ,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吾助子請。’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美。遂譖諸 鄭伯 ,曰:‘美城其賜邑,将以叛也。’ 申侯 由是得罪。”《商君書·境内》:“故爵五大夫,皆有賜邑三百家,有賜稅三百家。”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賜邑是古代中國君主賞賜給貴族或功臣的封地,屬于分封制度的核心内容,具有明确的曆史内涵與政治經濟屬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性質

賜邑指君主(天子或諸侯)将特定區域的土地、人口及賦稅權賞賜給臣屬,作為對其功績的獎勵或政治籠絡的手段。受賜者(如卿大夫)獲得該地的治理權、稅收權及世襲特權,但需履行納貢、服役等義務。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授民授疆土”的統治模式,本質是土地所有權與管轄權的分割 。

二、曆史背景與實施

  1. 起源與發展

    賜邑制盛行于周代,與宗法制、分封制緊密結合。周天子将土地分封給諸侯(“建國”),諸侯再向下賞賜給卿大夫(“立家”),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的等級結構 。

  2. 構成要素
    • 土地範圍:以“邑”為單位,規模從數十戶至萬戶不等。
    • 附屬資源:包括耕地、山林、湖泊及依附的勞動者(庶人、奴隸)。
    • 治理權:受賜者可設官吏、征賦稅、掌司法,形成半獨立領地 。

三、權利與義務

四、演變與消亡

春秋戰國時期,賜邑制隨分封體系瓦解而衰落。商鞅變法後,秦國推行郡縣制,以俸祿取代封邑,削弱貴族勢力。至漢代,“賜爵食邑”僅保留稅收權而無治民權,最終被中央集權制度取代 。


權威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賜邑”詞條;
  2. 《中國曆史大辭典·先秦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分封制度釋義;
  3. 《周禮·地官司徒》關于封邑管理的記載(中華書局點校本)。

網絡擴展解釋

“賜邑”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特定概念,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如下:

  1. 基本定義
    指君主(天子或諸侯)将土地作為“食邑”賞賜給臣子或官員,以示恩寵或獎勵。食邑即受封者享有該地賦稅收入的領地,但土地所有權仍歸君主所有。

  2. 曆史背景與功能
    賜邑是分封制的一種體現,通過授予土地強化君臣關系,既表彰功績,也鞏固統治。例如《商君書》記載,五大夫爵位者可獲“賜邑三百家”,直接享受對應稅收。

  3. 具體案例
    《左傳·僖公五年》提到,陳轅宣仲因勸鄭申侯擴建賜邑,導緻後者被誣謀反而獲罪,反映了賜邑在政治鬥争中的敏感性。

  4. 字義分解

    • 賜:上位者給予下位者財物或恩惠,含敬辭性質(如“賜教”)。
    • 邑:原指城市或封地,此處特指君主分配的領地。
  5. 作用與影響
    賜邑不僅體現個人榮譽,還通過經濟收益維系貴族階層忠誠,但過度分封也可能引發地方勢力膨脹,成為政權隱患。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制度演變,可參考《左傳》《商君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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