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時教刑所用的木杖。《儀禮·鄉射禮》:“楚撲長如笴。”
(2).以杖拷打。《北史·劉昶傳》:“﹝ 昶 ﹞性褊躁,喜怒不恒,每至威忿,楚撲特苦。”
"楚撲"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用荊條或竹木制成的刑具進行責打,常見于古代教育或刑罰場景。以下是基于漢語詞典角度的詳細解釋:
楚
本義為叢生的荊條(如《說文解字》:"楚,叢木也"),後引申為刑杖。如《禮記·學記》:"夏楚二物,收其威也",鄭玄注:"夏,槄也;楚,荊也。二者所以撲撻犯禮者。"
來源:《說文解字注》《禮記正義》
撲
意為擊打、鞭笞。《廣雅·釋诂三》:"撲,擊也。"在古漢語中特指用戒尺、荊條等施行體罰。
來源:《廣雅疏證》
基本定義:
指以荊木制成的刑具施行責罰,常見于古代教育懲戒或法律刑罰。
例證:
《後漢書·劉寬傳》載"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反襯"楚撲"為更嚴厲的體罰形式。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文化延伸:
"楚撲"象征古代"教刑"制度,如《周禮·地官》記載司徒執"撲"以訓誡民衆。其材質(荊條)與"夏木"(槄木)并稱"夏楚",均為學堂戒具。
來源:《周禮注疏》《中國文化通志·制度文化卷》
夏楚、鞭撲、笞杖(均指古代責打工具)。
唐宋後,"楚撲"漸泛指一般懲戒,如朱熹《童蒙須知》:"小兒讀書,若初不嚴懲,後必難制",但未脫離"教刑"本義。
"楚撲"是古代刑杖與體罰行為的複合稱謂,其釋義需結合"楚"(刑具材質)與"撲"(擊打動作)雙重含義。該詞承載了中國傳統教育及律法文化中"以懲為教"的思想,多見于先秦至漢唐文獻,後隨教育理念演變而淡化。
“楚撲”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古時教刑所用的木杖
指古代用于教育懲戒或刑罰的木制刑具,常見于禮儀或刑律記載。例如《儀禮·鄉射禮》提到“楚撲長如笴”,描述其形制長度如箭杆(笴)。
以杖拷打
引申為用木杖施行拷打的行為。《北史·劉昶傳》記載劉昶性格急躁,常因憤怒而嚴厲使用楚撲責罰他人,即“每至威忿,楚撲特苦”。
補充說明
如需更詳細例證,可參考《儀禮》《北史》原文或權威詞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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