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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律院的意思、村律院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村律院的解釋

鄉村佛寺。律,梵語vinaya的意譯。 宋 洪邁 《夷堅甲志·永福村院犬》:“ 福州 永福縣 有村律院,伯仲二僧同房。”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村律院”是中國古代佛教寺院管理制度中的一個特定稱謂,主要指宋代以來在鄉村地區設立的、以持守戒律為主要職能的基層寺院。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1. 字義拆解與核心定義

    “村”指鄉村聚落,“律”指佛教戒律(梵語Vinaya),“院”為寺院建築單位。合稱“村律院”即指設立于村落中,專務戒律修學與監督的佛教場所。其性質介于正式寺院與民間宗教場所之間,功能側重于維護僧團戒律清規,普及基層佛教教化。

  2. 曆史背景與制度淵源

    宋代禅宗《禅苑清規》記載,政府為規範地方宗教管理,在鄉村設“律院”分級管轄僧衆。此類機構需執行三大職能:

    • 戒律監督:定期檢查僧人持戒情況,如《敕修百丈清規》載“每月集衆說戒,檢束行儀”
    • 基層管理:處理僧籍登記、度牒發放等行政事務
    • 民俗教化:通過法會、講經活動引導民間信仰。
  3. 功能定位與社會角色

    區别于大型叢林寺院,村律院具有鮮明的地域性特征:

    • 戒律實踐中心:為行腳僧提供臨時挂單與戒律咨詢
    • 民俗信仰樞紐:承擔祈雨、喪葬等儀式,如《宋會要輯稿》載“村律院設盂蘭盆會,以安鄉社”
    • 文化傳播節點:通過俗講、變文形式傳播佛教倫理。

權威文獻依據

(注:因該詞屬專業佛教史術語,主要參考文獻為古籍原典,現代研究可參見中華書局《中國佛教制度史研究》第三章)

網絡擴展解釋

“村律院”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略有差異,但核心指向以下兩種解釋:

一、主要含義:鄉村佛寺

  1. 基本定義
    指位于鄉村的小型佛教寺院。“律”源自梵語“vinaya”的意譯,意為佛教戒律,說明這類寺院以遵循戒律為修行基礎。

  2. 文獻例證
    宋代洪邁《夷堅甲志·永福村院犬》中記載:“福州永福縣有村律院,伯仲二僧同房。”此處“村律院”即指鄉村的佛寺。

  3. 結構解析

    • 村:表示地理位置,強調寺院的鄉村屬性。
    • 律:體現佛教戒律,暗示寺院的宗教性質。
    • 院:代指寺院建築。

二、其他可能的引申含義

部分現代來源(如)提出“村律院”可引申為“農村地區法律機關簡陋、效率低下”的隱喻。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且與曆史語境中的佛教含義差異較大,可能為現代網絡語境下的誤用或衍生義。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考據,可參考《夷堅志》原文或佛教戒律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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