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漢 趙過 在畎田法基礎上發展而成的一種輪作法。将一畝地分為三份,每年輪流耕種,以保養地力,獲得較高的收成。古代曾通行于北方幹旱地帶。《漢書·食貨志上》:“ 武帝 末年……以 趙過 為搜粟都尉。 過 能為代田,一畮三甽。歲代處,故曰代田,古法也。” 顔師古 注:“代,易也。”參閱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二編第二章第三節。
“代田”是中國古代的一種農業耕作方法,主要流行于西漢時期,由搜粟都尉趙過在畎田法基礎上改進并推廣。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基本結構
将一畝田(約6尺寬)劃分為三溝(畎)和三壟相間的田塊,溝和壟各寬一尺、深一尺。作物播種于溝内,利用壟的土壤在中耕時培土護苗,次年溝壟互換位置輪作。
核心原理
曆史意義
代田法是漢代農業技術的重要革新,尤其適用于北方幹旱地區。它通過科學規劃土地和輪作制度,顯著提升了糧食産量,為西漢中後期的農業發展奠定了基礎。
補充說明:部分文獻中“代田”也引申為“替代他人耕種”的比喻(如),但作為專業術語時,主要指上述耕作技術。
《代田》這個詞是指地主因種種原因而将土地租給農民耕種。它由“代”和“田”兩個字組成。
“代”的部首是“人”,它的拼音是dài。它的筆畫數為5。
“田”的部首是“田”,它的拼音是tián。它的筆畫數為5。
這個詞的來源是中國古代農耕社會中地主将土地租給農民的一種制度。這種制度使得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分開,地主可以通過收取租金獲取收益。
《代田》的繁體字寫作「代田」。
古時候對于《代田》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但一般的傳統寫法是與現代相同的「代田」。
1. 為了減輕自身的勞作負擔,他決定将農田租給農民代田。
2. 這塊土地已經代代田,一直租給了不同的農戶。
與《代田》相關的組詞有:
1. 代耕:地主代替農民進行田間勞作。
2. 田租:農民支付給地主的土地租金。
與《代田》相近義的詞彙包括:
1. 租地:就地租出給他人進行農耕。
2. 出租:出借土地或房屋讓他人使用。
與《代田》相反義的詞彙包括:
1. 自種:農民自己親自動手進行耕種。
2. 自耕:農民自己動手将土地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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