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incidence] 無意中恰巧相同或一緻
我們在這一點上意見一緻完全是偶合
(1).相合;投合。 漢 王充 《論衡·逢遇》:“夫以賢事賢君,君欲為治,臣以賢才輔之,趨舍偶合,其遇固宜。”
(2).結成配偶。《新編分門古今類事》卷十六引《秘閣閑談·毛仙述配》:“初, 淑 ( 吳淑 )與 馬氏 絶不相聞,尼亦非素識,因在京師蔔舖相遇,遂得偶合,豈非前定歟!”
(1).偶然的機會。《史記·範雎蔡澤列傳論》:“然士亦有偶合,賢者多如此二子,不得盡意,豈可勝道哉!”
(2).指偶然相合或相同。 漢 王充 《論衡·偶會》:“期數自至,人行偶合也。”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刑部·嘉靖大獄張本》:“夫大禮本出聖意, 書 ( 席書 )以一言偶合,援此要挾陛下,以壓服滿朝。” 王國維 《紅樓夢評論》第五章:“然詩人與小説家之用語,其偶合者固不少。”
“偶合”是一個多領域使用的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無意中的巧合或恰巧相合,強調事件或觀點在無計劃、無關聯情況下的偶然一緻。例如:
在化學中特指偶合反應,即兩種反應通過産物關聯相互促進的現象。例如:
該詞在古漢語中偶有“結成配偶”的引申義(如《秘閣閑談》記載),但現代已極少使用。
偶合(ǒu hé)是一個名詞,指的是兩個或多個事物之間的相互關聯或相互影響。它也可以用作動詞,表示兩個事物發生聯繫或結果的産生。
偶合的字是由“人”和“句”兩個部首組成的。它共有8畫。
偶合這個字最早出現在西漢時期的字典《說文解字》中。在繁體中,偶合的字形為「偶合」。
在古代,偶合的寫法有所不同。《說文解字》中的寫法為「區」、「㝳」或「㢃」,意思和現代的偶合相似,都是指事物之間的相互關聯。
1. 他們之間的偶合不僅僅是巧合,更是心有靈犀的默契。
2. 這兩個事件之間存在着某種偶合,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
偶然、偶數、偶遇、半偶音。
關聯、聯繫、相互作用。
分離、脫離、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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