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官名。掌守先王先公的祖廟。《周禮·春官·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廟祧,其遺衣服藏焉。若将祭祀,則各以其服授屍。其廟,則有司脩除之。其祧,則守祧黝堊之。” 唐 杜甫 《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廟》詩:“守祧嚴具禮,掌節鎮非常。”
(2).謂家族中的宗祠祖廟。 章炳麟 《二羊論》:“今為後於支庶,無合族之責,無守祧之重。”
守祧,漢語複合詞,由"守"與"祧"構成。"守"本義為護衛、看守,《說文解字》釋為"守官也";"祧"本指遠祖廟,《說文解字》注"祧,遷廟也",特指帝王世系中承嗣的宗廟系統。
從職官制度考據,守祧最早見于《周禮·春官》記載:"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廟祧。"其職責包括宗廟日常維護、祭祀器物保管及禮器陳設等事務,屬世襲官職。唐代杜佑《通典·職官七》載:"守祧八人,掌宗廟祧壇埽除之職",可見其職能延續至後世。
在宗法制度中,守祧具有雙重文化内涵:其一象征血緣傳承,《禮記·王制》載"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守祧維系着宗廟祭祀的禮制秩序;其二體現政治倫理,《春秋公羊傳》注疏強調"守祧者,所以守宗廟,重先祖也",承擔着維系統治合法性的儀式功能。
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如清代黃本骥《曆代職官表》詳考守祧官職演變,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古代官制大辭典》将其列入禮制類職官條目。在非物質文化遺産領域,部分宗族文化研究者借用該詞指代傳統祠堂管理習俗。
“守祧”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個層面的含義,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古代官職名稱
家族宗祠的象征
補充說明: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曆史文獻或研究。如需更詳細的古籍原文(如《周禮》條文),可參考引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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