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官府繳納。 清 趙翼 《瓯北詩話·吳梅村詩》:“ 世祖 章皇帝 特詔:免此加派,其已輸官者,準抵次年錢糧。”
"輸官"是古代漢語中表示繳納賦稅的專業術語,核心含義指向官府繳納錢糧財物。該詞由"輸"(運輸、繳納)和"官"(官府)兩個語素構成,始見于唐代文獻,宋元時期成為賦稅制度的常用表述。
一、基本釋義 指民衆按律令向國家機構繳納賦稅的行為,涵蓋糧食、布帛、貨币等實物形式。《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23頁明确記載:"輸官,謂向官府繳納賦稅"。
二、曆史源流
三、語境應用 在曆史文獻中常與"私債"形成對比,如《宋史·食貨志》載"遇收成,将收成抵償田主,租谷不還,更需索租人代輸官物"的記載,揭示農民同時承擔地租和國稅的雙重壓力。
四、現代轉義 當代多用于曆史研究領域,《中國賦稅史》(中華書局2019版)第215頁指出:"輸官制度作為古代財政體系的核心環節,其運作機制直接影響着社會穩定和政權興替"。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仍保留詞條,标注為曆史詞彙。
“輸官”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動詞用法:向官府繳納(錢糧、物資)
這是最常見的含義,指百姓或地方将賦稅、物資等上交給官府。例如清代趙翼在《瓯北詩話·吳梅村詩》中提到:“其已輸官者,準抵次年錢糧”(已繳納給官府的物資可抵次年賦稅)。
名詞用法:漢代官職名
據《漢書》記載,“輸官”是漢代設立的均輸官,負責管理各地賦稅的征收與調配。其職責包括将地方特産折價征稅,或按需采購物資以平衡運輸成本。
如需更全面的釋義,可參考權威詞典或《漢書》相關篇章。
阿喀琉斯案伯邊跋布囊不羞崇險疇答鄧艾吃段修分片包乾婦人拜浮圖高絕構抉規補含靈好畤田河北楊橫馳宏長皇子坡話私徽祚貨赀交締揭牌戒脫極燭軍争昆蟲學沴孽理書氀褐毛疵泯玷鳴悲茗邈明視木栖南威洽購青鬓清晰棋仙然蠟入妙神空失驚收帑松影擹蒲通牽王何蝸蟲賢室現示小識孝義下孰翕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