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finish class] 〈方〉∶上完一堂課後下課
(2) [abandoned or divorced woman]∶舊指妻妾被丈夫遺棄
(1).謂離開殿堂或堂屋。《禮記·郊特牲》:“覲禮,天子不下堂而見諸侯;下堂而見諸侯,天子之失禮也。”《管子·中匡》:“公遽下堂曰:‘寡人非敢自為修也, 仲父 年長,雖寡人亦衰矣,吾願一朝安 仲父 也。’” 唐 韓愈 《馬府君行狀》:“夫人 滎陽 鄭氏 ……有賢行,侍君疾,逾年不下堂。”《秦并六國平話》卷上:“ 平王 雖居尊位做天子,但王室蕩無綱紀,甚至下堂而見諸侯。”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聶小倩》:“女朝旦朝母,捧匜沃盥,下堂操作,無不曲承母志。”
(2).謂妻子被丈夫遺棄或和丈夫離異。《後漢書·宋弘傳》:“ 弘 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宋 陳善 《扪蝨新話·心無定見故無定論》:“菅蒯不可以代匱,糟糠不可以下堂。”
“下堂”在漢語中是一個多義詞,其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義項:
離開廳堂;走下殿堂
舊指妻子被丈夫休棄或與丈夫離婚
下課(方言或特定場合)
總結與辨析:
“下堂”的核心動作是“從高處/尊位下來”。其具體含義引申為:
在理解和使用“下堂”時,需特别注意其第二個義項(休妻)在古代文獻和涉及古代背景的作品中的高頻性和特定性,避免與現代的普通空間移動含義混淆。其權威解釋主要源自大型曆時性漢語詞典(如《漢語大詞典》)和古代經典文獻本身。
“下堂”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離婚或被遺棄
指妻子被丈夫休棄或主動請求離異。這一用法源自古代社會對婚姻關系的描述,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後漢書·宋弘傳》記載的“糟糠之妻不下堂”,強調不抛棄共患難的妻子。
典故與文學引用
成語“糟糠之妻不下堂”成為傳統道德觀念的象征,強調對配偶的忠誠。相關案例包括東漢宋弘拒絕迎娶公主,堅守與原配婚姻的故事。
官員離職或退隱
“堂”指官署大廳,“下堂”表示官員辭去職務或離開官場,如《禮記·郊特牲》提到天子“下堂見諸侯”被視為失禮,側面反映其退場含義。
離開重要場所
廣義上可指離開殿堂、堂屋等正式場合,如《管子·中匡》記載齊桓公“遽下堂”的行為。
在部分方言中,“下堂”指結束一堂課(即下課),屬于地域性用法。
如今“下堂”主要用于曆史、文學領域描述婚姻關系,官場含義已較少使用。需注意語境差異,避免與現代詞彙混淆。
提示: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細節,可參考、2、4、7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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