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抽出成年男子服勞役或兵役。《梁書·昭明太子傳》:“出丁之處,遠近不一,比得齊集,已妨蠶農。”《宋史·張齊賢傳》:“ 李氏 據有 江南 ,民戶稅錢三千已上者戶出丁一人,黥面,自備器甲輸官庫,出即給之,日支糧二升,名為義軍。”
出丁是漢語曆史詞彙,源自古代戶籍管理制度,指達到法定年齡的男子承擔官府分配的勞役或兵役義務。這一制度與古代“丁役制”直接相關,具體包含以下四層含義:
基本釋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出丁”指“派出成年男子服役”,核心在于強制征調勞動力。古代戶籍以“丁”作為成年男性統計單位,《中國曆史制度辭典》記載,男子16至60歲稱“丁”,需承擔修河、築城、戍邊等徭役。
曆史背景
丁役制度始于秦漢,《中國曆代職官辭典》指出,漢代“更卒制”規定每丁每年服役一月,唐代“租庸調”将服役折算為絹布代役。宋代《宋史·食貨志》載“凡丁戶,歲輸身丁錢”,說明不同朝代“出丁”形式存在差異。
應用實例
明代《宛署雜記》記錄北京地區“一裡出丁五十,供驿遞之役”,清代地方志《嘉興府志》提到“水災時加派民夫,按戶出丁”,印證該詞在具體行政場景中的使用。
詞彙演變
隨着清朝“攤丁入畝”政策實施,丁役逐漸取消,《近代漢語詞彙學》分析“出丁”一詞在民國文獻中多用于曆史叙述,現代漢語僅保留于方言與學術研究領域。
“出丁”是一個曆史性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古代政府從民間征調成年男子服勞役或兵役。以下是詳細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征丁政策或案例,可查閱《梁書》《宋史》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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