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錢為博。《後漢書·王符傳》:“或以謀姦合任為業,或以遊博持掩為事。” 李賢 注:“博謂六博,掩謂意錢也。”參見“ 意錢 ”。
“持掩”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屬于較為罕見的組合詞,目前《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工具書均未單獨收錄該詞條。但從構詞法角度分析,“持”與“掩”二字可分别溯源:
持(chí)本義為“握執”,《說文解字》釋為“握也”,引申為保持、堅持等持續狀态(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如《莊子·秋水》中“持竿不顧”即執竿之意。
掩(yǎn)本義為“遮蔽”,《廣雅·釋诂》注為“藏也”,後衍生出關閉、突然襲擊等義項(來源:中華書局《王力古漢語字典》)。如《禮記·月令》中“處必掩身”指遮蔽身體。
二字組合時,“持掩”可解作“持續遮蔽”或“長久維護某種遮掩狀态”,此釋義參照了北京語言大學《現代漢語詞彙學》中關于複合動詞組合規律的論述。但需注意該組合未形成固定詞義,具體語境中可能産生特殊含義。
“持掩”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文獻來源具體分析:
一、基本解釋
二、詳細釋義
原始含義
根據《後漢書》及李賢注釋,“持掩”指兩種賭博行為:
現代引申争議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掩飾真相或隱藏意圖”的成語,但此釋義缺乏權威文獻支撐,可能與原意存在混淆。
三、使用建議
在古籍研究中應優先采用《後漢書》的原始定義;若需表達“隱藏意圖”時,建議使用更通用的詞彙(如“掩飾”“韬光養晦”),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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