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逼近居住。《明史·楊鶴傳》:“我宗人,可與賊逼處此土乎?”
(2).指地區鄰接。 清 林則徐 《湖南提督移駐辰州折》:“惟因 辰州 逼處巖疆, 常德 近在都會,歷任提督每多駐紥 常德 ,非巡閲之年不到 辰州 。” 清 薛福成 《代李伯相籌議交收伊犁事宜疏》:“而西北路各軍,與 俄 人逼處,積不相能。”
(1).緊靠。 清 魏源 《籌海篇》:“ 廓爾喀 者,亦在 後藏 之西,與 東印度 偪處。”
(2).猶雜居。 清 龍啟瑞 《上梅伯言先生書》:“ 金陵 異族偪處。聞數十裡外村落尚可安居,未審近復何如?”
“逼處”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ī chǔ,其含義需結合不同曆史文獻和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解釋:
逼近居住
指在空間上靠近或緊鄰某處居住,常用于描述族群或勢力範圍的鄰近關系。例如《明史·楊鶴傳》提到:“我宗人,可與賊逼處此土乎?”()
地區鄰接
表示地理上的接壤或相鄰狀态。清代林則徐在奏折中寫道:“惟因辰州逼處巖疆,常德近在都會”,薛福成也提到“西北路各軍,與俄人逼處,積不相能”()。
緊靠
強調物理位置的緊密相連。如魏源在《籌海篇》中描述:“廓爾喀者,亦在後藏之西,與東印度偪處”()。
雜居
指不同族群或勢力混雜居住的狀态。清代龍啟瑞提到:“金陵異族偪處,聞數十裡外村落尚可安居”()。
“逼處”多用于描述空間或勢力的鄰近關系,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其用法在清代文獻中尤為常見,涉及軍事、地理及族群分布等場景。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來源,可參考《明史》、林則徐奏折等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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