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類的人物。《三國志·蜀志·龐統法正傳論》:“儗之 魏 臣, 統 其 荀彧 之仲叔, 正 其 程 郭 之儔儷邪?”
“俦俪”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配偶、夫妻,尤其強調夫妻間的匹配與對等關系。以下從詞典學角度詳細解析:
本義指配偶/夫妻
“俦”本義為同伴、伴侶(《說文·人部》:“俦,侶也”);“俪”本義為成對、配偶(《說文·人部》:“俪,耦也”)。二字組合後,特指婚姻關系中相匹配的夫妻雙方,如:
東漢·王充《論衡·骨相》:“伉俪之義,同于榮辱。” (此處“伉俪”與“俦俪”義近)
引申指匹配、相當的事物
由“成對”之義延伸,可泛指相配、對等的人或物,如:
南朝·劉勰《文心雕龍·麗辭》:“造化賦形,支體必雙;神理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辭,運裁百慮,高下相須,自然成對。” (以“俦俪”喻文辭對仗)
與“伉俪”的關系:
“俦俪”與“伉俪”(kàng lì)意義高度重合,均強調夫妻的平等匹配。但“伉俪”更側重“對等身份”(“伉”表對等),而“俦俪”更突出“伴侶關系”(“俦”表伴侶)。現代漢語中“伉俪”成為書面敬語,“俦俪”逐漸消亡。
與現代詞“配偶”的區别:
“配偶”為中性術語,泛指婚姻對象;“俦俪”隱含“天作之合”的匹配意味,帶有古典審美色彩。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俦俪:匹配;配偶。”
引例:清·王韬《淞濱瑣話·盧雙月》:“若此之俦俪,甯非天哉!”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俦俪:夫妻。亦泛指相配、相稱的事物。”
《說文解字注》(清·段玉裁):
“俪,㒳(兩)也。謂相并之稱……俦俪即伉俪之轉。”
該詞屬文言遺存,今多見于研究古典文獻、詩詞鑒賞或仿古寫作中。日常表達推薦使用“夫妻”“伴侶”或“伉俪”。其文化價值在于承載古代對婚姻關系的理想化诠釋——強調平等、和諧與精神契合。
“俦俪”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三國志·蜀書·龐統法正傳論》中提到:“統其荀彧之仲叔,正其程郭之俦俪邪?”此處将龐統、法正與魏國的荀彧、程郭類比,說明他們屬于同一層次的人物()。
需注意與“伉俪”(kàng lì)區分,後者專指夫妻,如“賢伉俪”。而“俦俪”不涉及婚姻關系,僅表示同類或匹配的群體。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見于古典文獻或學術讨論中,用于形容人物、事物在類别或地位上的對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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