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ntithesis;match both sound and sense in two poetic lines]∶[律詩、骈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對偶的語句
(2) [wage war] 〈方〉∶交戰
(1).謂當廷奏事。古時皇帝坐朝聽政,必設儀仗,百官當廷言事,無所隱秘,故稱。《舊唐書·蕭至忠傳》:“舊制,大臣有被禦史對仗劾彈者,即俯僂趨出,立於朝堂待罪。” 宋 王溥 《唐會要·百官奏事》:“百官及奏事,皆合對仗公言,比日以來,多仗下獨奏。宜申明舊制,告語令知,如緣曹司細務及有秘密不可對仗奏者,聽仗下奏。”
(2).左右分設、相對而立的仗衛。 清 袁枚 《隨園詩話》卷一引 萬柘坡 《金鳌玉蝀橋》詩:“曉來濃翠東西映,也算蛾眉對仗班。”
(3).指舊體詩文的詞句相對偶。 清 沉德潛 《說詩晬語》卷下:“對仗固須工整,而亦有一聯中本句自為對偶者。” 蔡元培 《國文之将來》:“舊式的五七言律詩與骈文,音調铿锵,合乎調適的原則;對仗工整,合乎均齊的原則,在美術上不能說毫無價值。” 王力 《龍蟲并雕齋文集·語言與文字》:“對仗,就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數量詞對數量詞,虛詞對虛詞。”
(4).交戰。《太平天囯資料·林鳳祥李開芳吉文元朱錫琨北伐回禀》:“有妖數千在 歸德 城邊東門,分作三路,忽然而來對仗。” 蔡東藩 《清史通俗演義》第四二回:“巧值 王囊仙 韋七綹鬚 ,至 南籠 與 清 軍對仗,兩路夾攻,把 勒保 圍住。”
對仗是中國傳統詩文創作中重要的修辭手法,指通過字音、字義、詞性、結構的對稱排列,形成具有美感的對偶語句。以下從定義、特點及分類等方面綜合解析:
對仗源于古代儀仗隊兩兩相對的排列形式,核心在于“對稱”。它要求上下句(或詞組)在字數相等、結構相同的基礎上,實現字音平仄相對、詞性虛實對應。例如杜甫名句“兩個黃鹂鳴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名詞、動詞、顔色詞均嚴格對應。
形式對稱
聲韻協調
平仄交替,形成抑揚頓挫的節奏。如“平平仄仄平平仄”對“仄仄平平仄仄平”。
意義關聯
上下句内容可形成互補(如“青山”對“綠水”)或對比(如“朱門酒肉臭”對“路有凍死骨”)。
類型 | 要求 | 常見文體 |
---|---|---|
工對 | 嚴格按詞類小目對應(如器物對器物) | 律詩、骈文 |
寬對 | 大類詞性對應即可(如名詞對形容詞) | 詞、散文 |
流水對 | 上下句意義連貫,如一句話分兩句說 | 律詩頸聯、對聯 |
對仗與普通對偶的區别在于格律要求更嚴,尤其在平仄和詞類細分上。現代創作中可適當放寬,但仍需保持基本對稱美。
(注:更多例證可參考《唐詩三百首》及《笠翁對韻》等經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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