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方等 的歌聲。《通典·樂五》:“ 大唐 貞觀 中,有尚書 侯貴和 妾名 麗音 ,特善唱《行天》,清暢舒雅,含嚼姿态,有喉牙吐納之異。後改號 方等 ,女亦傳其母伎。 方等 卒後,有 郝三寳 亦善歌《行天》。有人引 三寳 歌之,諸女隔簾聽之,發聲便笑。 三寳 初不知,怒曰:‘亦堪女郎終身倣效,何忽嗤笑?’女曰:‘上客所為,殊有乖越。請一聽之。’始發一聲, 三寳 便拜伏曰:‘真 方等 聲也!誠遠所不及也。’”
“方等聲”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從多個角度解析:
一、基本含義 指聲音準确傳達到對方耳中,比喻信息傳遞有效且被理解。常用于描述溝通或信息交流的場景,強調“傳達到位”的核心意義。
二、詞源與典故 源自唐代貞觀年間的音樂典故:尚書侯貴妾室麗音因擅長演唱《行天》而改藝名為“方等”,其女繼承技藝。方等去世後,歌者郝三寳演唱此曲時因發聲方式不同被聽衆辨識,凸顯了聲音傳遞的獨特性,由此衍生出該成語。
三、結構與用法
四、應用場景 適用于強調有效溝通的語境,如教育(師生交流)、商務(信息傳達)或日常對話,例如:“這份報告要做到方等聲,确保每個細節都被領導理解”。
提示:該成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更多出現在古籍或文學性文本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通典·樂五》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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