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失去民心;失去衆心。《左傳·襄公十八年》:“且社稷之主不可以輕,輕則失衆。”《孫子·行軍》:“諄諄翕翕,徐與人言者,失衆也。” 杜牧 注:“憂在内,是自失其衆心也。” 張預 注:“言士卒相聚私語,低緩而言,以非其上,是不得衆心也。”
“失衆”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用于描述因言行不當而失去民心或衆人支持的現象。以下從多個角度解析其含義及用法:
“失衆”由“失”(失去)和“衆”(衆人)組成,字面意為失去衆人的支持或信任。常見于形容統治者、領導者因輕率、失信等行為導緻民心背離,例如《左傳》中提到的“社稷之主不可輕,輕則失衆”。
這一概念至今仍具現實意義,尤其在政治、企業管理等領域,強調維系群衆基礎的重要性。例如,政策制定若忽視民意,可能引發“失衆”危機。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不同語境用法,可參考《左傳》《孫子》等文獻,或查閱權威詞典。
失衆,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失”是動詞,意思是丢失、遺失,而“衆”是名詞,意思是群衆、大家。因此,“失衆”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失去大衆的支持或信任。
在拆分部首方面,漢字“失”的部首是“大”,而漢字“衆”的部首是“人”。漢字“失”的總筆畫數為5,其中橫3畫,豎0畫,撇1畫,捺1畫。漢字“衆”的總筆畫數為6,其中橫3畫,豎2畫,撇0畫,捺1畫。
“失衆”一詞的來源較為廣泛,可以用來形容一個人、一個團隊、一個組織或一個國家等遭受到大衆的反對或不支持。這個詞語常常用來描述一個政治人物在推行某項政策時,失去了民衆的支持和信任。
在繁體字中,“失衆”可以寫作「失眾」。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漢字“失”的形狀較為簡單,類似于現代的寫法,隻是筆畫的順序和結構有所不同。而漢字“衆”的古代寫法則稍有差異,筆畫的順序和結構也與現代寫法不同。
1. 由于他的錯誤言行,這位政治家漸漸失去了人們的信任,從而失衆。
2. 這個公司的不良行為導緻了公衆對其産品的不信任,從而該公司在市場上失去了衆多顧客。
3. 他曾經以其才華和領導能力赢得了人們的敬佩,但由于一系列錯誤決策,他迅速失衆。
失信、失望、失職、失誤、失去
失寵、失勢、失信、失算、失落
受衆、争衆、得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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