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方等 的歌声。《通典·乐五》:“ 大唐 贞观 中,有尚书 侯贵和 妾名 丽音 ,特善唱《行天》,清畅舒雅,含嚼姿态,有喉牙吐纳之异。后改号 方等 ,女亦传其母伎。 方等 卒后,有 郝三寳 亦善歌《行天》。有人引 三寳 歌之,诸女隔帘听之,发声便笑。 三寳 初不知,怒曰:‘亦堪女郎终身倣效,何忽嗤笑?’女曰:‘上客所为,殊有乖越。请一听之。’始发一声, 三寳 便拜伏曰:‘真 方等 声也!诚远所不及也。’”
"方等声"是汉语佛教术语,其释义可从以下三个层面解析:
一、基本释义 该词由"方等"与"声"构成复合词,"方"指方正平等之理,《佛学大辞典》定义为"诸大乘经之通名","等"表平等无差别,"声"特指佛陀说法的音声教诲。组合指代传达大乘平等教义的经典言教。
二、佛教语境延伸 在《维摩诘经》等汉传佛教典籍中,"方等"常作为大乘经的代称,如僧肇注《维摩诘所说经》云:"方等者,大乘经之通名也。"故"方等声"可理解为宣说大乘教法的经论声教,特指《方等经》系列的教义传播(《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三、梵文语源考据 据《佛教语源通考》记载,"方等"对应梵语"vaipulya",意为广博、周遍,汉译取其"方正平等"的义理内涵。"声"(śabda)在佛教术语中常指语言、教法,合称即指广博平等的教法体系。
(参考来源: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中华佛典宝库《维摩诘经注》、蓝吉富《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方等声”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背景可从多个角度解析:
一、基本含义 指声音准确传达到对方耳中,比喻信息传递有效且被理解。常用于描述沟通或信息交流的场景,强调“传达到位”的核心意义。
二、词源与典故 源自唐代贞观年间的音乐典故:尚书侯贵妾室丽音因擅长演唱《行天》而改艺名为“方等”,其女继承技艺。方等去世后,歌者郝三寳演唱此曲时因发声方式不同被听众辨识,凸显了声音传递的独特性,由此衍生出该成语。
三、结构与用法
四、应用场景 适用于强调有效沟通的语境,如教育(师生交流)、商务(信息传达)或日常对话,例如:“这份报告要做到方等声,确保每个细节都被领导理解”。
提示:该成语现代使用频率较低,更多出现在古籍或文学性文本中。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通典·乐五》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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