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禁止;伺察防備。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 平叔 請限商人鹽納官後,不得輙於諸軍諸使覓職……請令所在官吏嚴加防察。如有違犯,應有資財,并令納官。”《資治通鑒·唐高祖武德元年》:“ 碩 見諸胡浸盛,陰勸 軌 宜加防察,由是與戶部尚書 安脩仁 有隙。”
“防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警惕地觀察和防備潛在危險。以下是詳細解釋:
“防察”指通過密切觀察和警戒,預防可能發生的危險或不測事件,強調對潛在威脅的主動防範。例如在安全管理、軍事防禦等場景中,常需通過“防察”來避免損害。
該詞在唐代文獻中已有使用,如韓愈《論變鹽法事宜狀》提到對商人行為的防察,體現了其在古代行政與軍事中的重要性。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資治通鑒》或唐代奏疏類史料。
防察是指預防與監視的行為或活動。它通常用于指防範和控制潛在的風險或威脅。
防(部首:阜,筆畫:8)+ 察(部首:宀,筆畫:9)
防察是一個漢字詞語,其繁體字為防察。
在古時候,防察的寫法和現代相似,并沒有太大的變化。
1. 我們需要加強對社會安全的防察工作。
2. 警方正在進行對該地區的防察。
防範、防備、防禦、察覺、察看
監察、偵察、觀察、警戒
放松、放過、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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