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晶制作的禮帽頂子。 清 制,五品官禮帽用水晶頂。《老殘遊記》第六回:“登時上房裡紅呢簾子打起,出來一個人,水晶頂,補褂朝珠。” 淩力 《星星草》第六章四:“這位 濟甯州 知州為了這次參谒穿上了全套朝服:頭戴镂花金座銜水晶頂的朝冠;身穿石青色通身雲緞、八蟒五爪的朝服。”
“水晶頂”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具體需結合語境判斷:
一、清代官制中的禮帽裝飾
基本定義
指清代官員禮帽上用水晶制成的頂珠,屬于官階标識。清制規定,五品官員的禮帽頂戴為水晶材質,與不同材質(如紅寶石、珊瑚等)區分等級。
曆史背景
清代官員品級以“頂戴花翎”為标志,其中頂珠材質嚴格對應官職。水晶頂為五品官專屬,如知州、守備等職。例如《老殘遊記》第六回提到官員“水晶頂,補褂朝珠”,即通過服飾細節暗示人物身份。
二、現代引申義(較少用)
在口語中,偶見以“水晶頂”比喻人頭腦簡單或思維遲鈍,類似“榆木腦袋”,但此用法非主流,多見于特定方言或調侃語境。
補充示例
淩力《星星草》第六章描述濟甯知州穿戴“镂花金座銜水晶頂朝冠”,生動還原了清代官員儀制細節。
如需進一步考證清代頂戴制度,可參考《清史稿·輿服志》等史料。
《水晶頂》是一個詞語,它指的是一種戴在頭頂的水晶飾品或水晶裝飾物。
《水晶頂》的部首是水(shuǐ),共有10個筆畫。
《水晶頂》一詞源于漢字構詞方法,結合了“水晶”和“頂”的意義。
《水晶頂》的繁體字為「水晶頂」。
在古代,漢字《水晶頂》可能會有不同的寫法,例如「水晶冃」、「水晶冢」等。
他佩戴着一頂華麗的《水晶頂》,吸引了衆人的目光。
與《水晶頂》相關的組詞有:水晶耳環、水晶項鍊、水晶手镯等。
與《水晶頂》意思相近的詞語有:水晶冠、水晶冕、水晶頭飾等。
與《水晶頂》意思相反的詞語難以定義,因為水晶頂本身涵蓋了很廣泛的飾品和裝飾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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