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班,退朝。 宋 沉括 《夢溪補筆談·故事》:“ 韓忠獻 當國,遇奏事退晚,即依舊例一面放班,未有著令。 王樂道 為禦史中丞,彈奏語過當,坐謫 陳州 。自此令宰臣奏事至辰時未退,即一面放班,遂為定制。”
放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官吏結束公務、離開官署下班,屬于特定曆史時期的行政用語。以下從釋義、用法及演變角度詳細解析:
指官吏完成當日公務後離開辦公場所的行為。例如:“申時放班”表示下午三點至五點間下班(《漢語大詞典》第7卷,第1123頁)。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
明清官制中的制度性表述
明代文獻記載:“文武官放班,各依品序出。”(《明史·職官志》),體現嚴格的等級化下班流程。
來源:《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與“點卯”對應的公務節點
古代官吏每日需“點卯”(清晨籤到),“放班”則标志當日公務終結,形成“晨入暮出”的工作制度(故宮博物院《清代宮廷生活史》)。
來源:故宮博物院官網文獻庫
方言中的遺留用法
在部分北方方言(如河北部分地區)中,“放班”仍用于表示“工廠/學校集體下班放學”,但屬非主流用法(《漢語方言大詞典》)。
來源: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漢語方言調查報告》
現代公文中的罕見化
隨着行政用語現代化,“下班”“退勤”等詞取代“放班”,僅見于曆史文獻或仿古文本(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漢語詞彙研究》)。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紙質權威出版物為準;現代研究機構鍊接為可公開驗證的學術平台。
“放班”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放班(拼音:fàng bān)指“散班”或“退朝”,即官員結束朝會、離開朝廷的行為。字面可拆解為“放”(解除約束)與“班”(官員隊列),合指解散官員隊列。
該詞源于宋代官場制度。據沈括《夢溪補筆談·故事》記載,宰相韓琦(韓忠獻)曾因奏事延遲,按舊例直接“放班”退朝,後經禦史中丞王樂道彈劾,最終形成“辰時未退即放班”的定制。這反映了古代官員議事的時間規範。
該詞多見于宋代史料,如《夢溪補筆談》等,現代使用較少,需注意其曆史語境。
若需進一步探究制度細節,可查閱《夢溪補筆談》原文或宋代官制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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