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名。戰國時李悝編纂的法典。約公元前470年編成。分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六篇。是中國曆史上第一部較為系統的封建法典。
《法經》是中國古代第一部系統化法典文獻,由戰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李悝編纂而成,其名稱由“法”(律令規範)與“經”(經典典籍)組合構成,字面含義為“法律經典”。該典籍奠定了中國成文法的體系基礎,具體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曆史背景與編纂意義
《法經》誕生于戰國時期社會變革階段,李悝總結各國刑律經驗,以“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為核心思想,旨在通過法典治理亂世,鞏固統治秩序。其内容标志着中國法律從習慣法向成文法的轉型,為後世《秦律》《漢律》提供了直接藍本(來源:漢典;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内容結構與法律原則
全書分為六篇:
這種“以刑為主、諸法合體”的結構,體現了早期法律體系的嚴密性與實用性(來源:國學網;中國法律史學會)。
《法經》條文以簡練的文言文寫成,例如“殺人者誅,籍其家及其妻氏;殺二人,及其母氏”,通過明确因果邏輯确立法律威懾力。其核心思想融合了“重刑止奸”“法不阿貴”等法家主張,強化了法律作為國家治理工具的功能(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古籍網)。
《法經》是中國曆史上第一部較為系統的封建法典,由戰國時期魏國政治家李悝(又稱李克)編纂而成,約成書于公元前470年。以下是其核心内容及曆史意義:
《法經》共分為六篇:
現代語境中,“法經”一詞偶見于法律經濟學(Law and Economics)領域,但此含義與古代法典無直接關聯。如需了解古代法典的具體内容,建議查閱《中國法制史》等專業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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