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詞牌名。 宋 陳與義 有《法駕導引》詞三首。單調,三十字,六句,三平韻。參閱《詞譜》卷二。
法駕導引是中國古代皇家禮儀中的重要儀仗制度,特指帝王出巡時由特定儀仗隊引導車駕的儀式流程。《漢語大詞典》收錄“法駕”一詞,釋義為“皇帝的車駕”,專指符合禮制規範的天子出行規格。該制度起源于周代五禮體系中的“賓禮”與“嘉禮”,至漢代形成明确典章,如《後漢書·輿服志》記載皇帝法駕需配備“三十六乘屬車”,由執金吾持節引導前行。
從功能維度分析,“導引”包含三重含義:其一為空間指引,由羽林郎執戟清道;其二為禮制象征,通過旌旗、樂舞彰顯皇權威儀;其三為安全防護,太仆寺官員需按《大唐開元禮》規範布置戟盾陣列。北宋《政和五禮新儀》更将法駕導引細化為“前導十二重”,每重儀仗對應不同禮器與職官配置。
該制度的文化内涵體現中國古代“禮樂刑政”治國理念,明代學者丘濬在《大學衍義補》中強調“法駕之制,所以辨等威而一天下之目”,揭示其維護封建等級秩序的核心作用。清代《皇朝禮器圖式》以圖文并茂方式完整記錄了導引儀仗的器物形制與行進序列,成為研究古代輿服制度的重要文獻。
“法駕導引”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根據語境區分其含義:
起源與格式
源自宋代陳與義的《無住詞》,代表作為《法駕導引·朝元路》。其正體為單調三十字,六句三平韻,結構短小精煉。
代表作品
如陳與義的三首同名詞作,内容多涉及神話或抒情,例如:“東風起,東風起,海上百花搖”(《法駕導引·東風起》),語言風格清麗。
字面含義
“法駕”指法律規範(尤其交通法規),“導引”意為引導。組合後強調以法規指導駕駛行為,倡導遵守交通規則。
引申意義
可隱喻法律對社會行為的普遍約束力,與單獨成語“法駕”(法律的駕馭)含義相通。
兩種解釋的權威性存在差異:詞牌名的記載更廣泛且具體(見于《詞譜》等文獻),而成語用法僅部分現代資料提及,古典文獻中未見明确依據。建議在文學創作或解析宋詞時優先采用詞牌名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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