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命令,下指示。《書·冏命》:“發號施令,罔有不臧。”《淮南子·道應訓》:“發號施令,師未合而敵遁,此将軍之威也。” 唐 李白 《明堂賦》:“發號施令,采時順方。” 明 宋濂 《扶宗宏辨禅師育王裕公生塔之碑》:“ 洪武 元年,上即皇帝位,發號施令,雷動雲合。” 郭小川 《木瓜樹的風波》詩:“我有什麼權利,向連長和同志們發號施令?” 巴金 《懷念烈文》:“ 魯迅 先生從來不發號施令,也不向誰訓話,可是我們都尊重他的意見。”
“發號施令”是由“發號”與“施令”組成的聯合式成語,《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發布命令,下達指示”,多用于描述具有權威性的指揮行為。從字詞構成看:“發”指發布、宣布,“號”特指具有號召力的指令,“施”指施行、執行,“令”則是具有強制性的命令,《漢語大詞典》特别強調其“通過語言确立支配地位”的語言行為特征。
該成語可追溯至先秦典籍,《尚書·冏命》中“發號施令,罔有不臧”的記載表明其最初用于描述君主頒布政令的莊重場景。在現代漢語中,其應用場景呈現雙重特征:既保留着描述軍事指揮、行政管理的正式語境(如《人民日報》對政策頒布的報道),也衍生出含批評意味的日常用法,多指脫離實際的官僚作風,這種語義演變在《成語源流大辭典》中有詳細考據。
從語法結構分析,“發號施令”屬于動詞性聯合短語,可充當謂語(如“領導者發號施令”)、定語(如“發號施令的姿态”)和賓語(如“喜歡發號施令”)。《現代漢語虛詞詞典》指出,當與“者”“的人”等後綴結合時,會強化對專斷行為的負面評價。
“發號施令”是一個漢語成語,讀作fā hào shī lìng,意思是“發布命令,下達指示”,通常指以權威姿态指揮他人行動。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拆分:
深層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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