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代帝王七廟中兩位功德特出而保留不遷的遠祖廟。《禮記·祭法》:“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 孔穎達 疏:“遠廟為祧者,遠廟謂 文 、 武 廟也, 文 、 武 廟在應遷之例,故雲遠廟也;特為功德而留,故謂為祧。祧之言超也,言其超然上去也。”《宋史·禮志九》:“ 翼祖 宣祖 在二祧之位,猶同祖禰之廟,皆月祭之,與親廟一等,無親疏遠近之殺……請自今二祧神主,殺於親廟,四時之祭,享嘗乃止,不及大烝,不薦新物。”
二祧是古代宗廟制度中的專有名詞,特指周代為兩位功勳卓著的祖先單獨設立的不遷之廟。其核心含義與宗法祭祀制度密切相關,具體解析如下:
字源構成
“祧”(tiāo)本義指遠祖廟,《說文解字》釋為“遷廟也”,即供奉超出世代限制的祖先之廟。“二”為數量詞,合稱“二祧”即指兩座獨立祭祀的祖廟。
制度内涵
周代宗廟實行“七廟制”,其中始祖廟永存,其餘六廟隨世代更疊而遷毀。唯文王、武王功績至高,其廟宇被尊為“二祧”,永久保留祭祀,不受遷毀規則約束。此制見于《禮記·祭法》:“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
周禮定制
據《周禮·春官·守祧》記載,二祧由專職官員“守祧”管理,廟中藏有祖先衣冠,象征王權正統。東漢鄭玄注:“二祧,文、武之廟也。” 此制凸顯周人對開國功勳的永恒崇敬。
功能演變
唐代孔穎達《禮記正義》進一步闡釋:“二祧雖在七廟之外,實為功德特留,非按昭穆序列。” 後世王朝如唐宋亦仿此制,設“世室”或“祧廟”供奉開國君主。
二祧制度體現了中國古代“祖功宗德”的倫理觀念,通過固定祭祀文王、武王,強化宗法紐帶與政權合法性。如清代孫希旦《禮記集解》所言:“尊祖故敬宗,二祧之設,所以明統也。”
參考文獻
“二祧”是古代宗廟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二祧”指帝王七廟制度中,兩位功德顯赫且被永久保留的遠祖廟。其核心功能是“保留不遷”,即不因後世帝王更疊而遷走神主,區别于其他需定期遷毀的宗廟。
“祧”本義為遠祖廟(如《說文解字》釋為“遷廟”),後引申為承繼宗統,如“兼祧”即一子繼承兩房宗祀。因此,“二祧”既指具體廟宇,也隱含對功勳祖先的尊崇與宗法延續。
部分資料(如)誤将“二祧”釋為成語“被人遺忘者”,實為混淆。該詞屬禮制術語,非日常用語,正确拼音為èr tiāo,非“èr lái”。
如需進一步了解宗廟遷毀規則或曆代二祧實例,可參考《禮記》《宋史》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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