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服從;不聽從。《論語·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後漢書·韓棱傳》:“ 棱 復上疏諫,太後不從。”
(2).不追隨。 南朝 齊 謝朓 《齊敬皇後哀策文》:“陋 蒼梧 之不從兮,遵 鮒隅 以同壤。” 宋 王谠 《唐語林·德行》:“ 沉 吏部 傳師 ,性和易,不從流俗。”
(3).指占卜不吉。《左傳·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蔔郊,不從,乃免牲。”《穀梁傳·哀公元年》:“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時也。我以十二月下辛,蔔正月上辛;如不從,則以正月下辛,蔔二月上辛;如不從,則以二月下辛,蔔三月上辛;如不從,則不郊矣。” 範甯 注:“意欲郊而蔔,不吉,故曰不從。”
"不從"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語義可拆解為以下三個層面:
行為層面的拒絕
《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不聽從、不服從",如《論語·子罕》中"雖違衆,吾從下"的否定形式,表達對權威或規則的抗拒。例如:"弟子不從師訓,終難成器"(來源:《漢語大詞典》電子版)。
倫理關系的違背
《現代漢語詞典》強調其"不順從尊長"的特殊用法,特指古代宗法制度下對父母、師長等尊親屬的違逆行為。如《唐律疏議》将"父母在而别籍異財"列為"十惡"中的不孝罪(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姓氏文化的延伸
《中國姓氏大辭典》記載"不從"作為罕見複姓的曆史淵源,可追溯至周代負責谏诤的官職"補阙",後因避諱改稱"不從",現存于山西等地方志中(來源:《中國姓氏大辭典》中華書局2013版)。
“不從”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不服從、不聽從
指對命令、規定或他人意見采取抵觸态度。例如《論語·子路》中提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意為當權者若自身行為端正,無需命令也能推行;若自身不正,即使下令也無人服從。
不追隨
表示不盲從主流或他人行為。如南朝謝朓在《齊敬皇後哀策文》中寫道:“陋蒼梧之不從兮,遵鮒隅以同壤”,強調不隨波逐流。
占卜不吉(古義)
古代用于占卜結果不祥的表述,如《左傳·僖公三十一年》記載:“四蔔郊,不從,乃免牲”,即多次占卜結果不吉,故取消祭祀。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論語》《左傳》等典籍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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