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故的伯祖母。
伯祖妣(bó zǔ bǐ)是漢語中一個特定的親屬稱謂詞,屬于古代宗法制度下的系統化稱呼,用于指代特定輩分與關系的女性先祖。其釋義可拆解如下:
伯
在宗族排行中指代嫡長(正妻所生的長子一系),與“仲”“叔”“季”共同表示兄弟長幼次序。“伯”特指排行第一者。
祖
直系血親中父輩的上一代,即祖父或祖母輩。此處泛指祖輩。
妣
原指已故的母親(《說文解字》:“妣,殁母也”),後引申為對女性祖先的尊稱,與“考”(指男性祖先)相對。
伯祖妣指父親的伯父(即伯祖父)的妻子。按古代宗法:
其親屬關系定位為:
己身 → 父親 → 祖父 → 伯祖父(祖父之兄) → 伯祖妣(伯祖父之妻)
《漢語大詞典》
明确将“伯祖妣”定義為“伯祖父之妻”,強調其在家族譜系中的長房地位(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版,第1卷)。
《儀禮·喪服》
記載周代親屬稱謂制度,提出“伯祖父母”概念,其中“伯祖母”即“伯祖妣”的早期表述,體現宗法等級(中華書局點校本)。
《爾雅·釋親》
系統歸類親屬稱謂,指出“父之世父(伯父)叔父為從祖祖父”,其配偶即為“從祖祖母”,與“伯祖妣”為同義表述(清代郝懿行《爾雅義疏》)。
graph TD
A[己身] --> B[父親]
B --> C[祖父]
C --> D[伯祖父]
D --> E[伯祖妣]
C --> F[叔祖父]
“伯祖母”指祖父的嫂子(即伯祖父之妻),與“伯祖妣”為同一對象;而“伯祖妣”更強調已故先祖的莊重語境,常見于祭祀、碑文等正式場合。
現代漢語中“伯祖妣”已罕用,多被“伯祖母”替代,但在研究古代文獻、家族譜牒時仍需準确理解其本義。
“伯祖妣”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如下:
指已故的伯祖母,即父親已故的伯父(伯祖父)的配偶。該詞屬于古代親屬稱謂,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曆史文獻或碑銘中。
唐代柳宗元曾撰寫《伯祖妣趙郡李夫人墓志銘》,是曆史上明确使用該詞的經典例證。
“妣”單獨使用時,可組詞如“先妣”(已故母親)、“顯妣”(尊稱亡母)。與“伯祖妣”對應的男性稱謂為“伯祖考”(已故伯祖父)。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親屬稱謂體系,可參考《儀禮》《禮記》等典籍,或查閱權威詞典的擴展解釋。
鳌山髀骨勃窣不當事步鬥壇菜腳擦摩朝論愁戚詞句丹谿颠蕩釣戶多濫斐變高芬梗滞垢面刮摩慣習鲑膳恨怅虎韬粳粱紀實極幽刻暴空談魁柄連浪捩手覆羹梅蘭芳内臧派合扁舟乘興潛究前孃遷雲秦梁丘禱颀晳濡沫乳棗喪禮身段示寂逝邁收恩守和速末水素藴塔器騰猨頑劣殟殁五祖七真鄉服香麝逍遙台新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