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廷上的議論。 唐 王勃 《平台秘略論·善政》:“守方雅以調蕃政,用公直而掌朝論。”
朝論,漢語複合詞,由"朝"與"論"組合而成,特指古代朝廷中針對國政要務的正式評議。《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朝廷上的議論",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後漢書》"朝論洶洶,各持異見"的記載。其核心語義包含三個層面:
政議範疇:專指中央政權内部對國家治理、典章制度等重要事務的讨論,如《宋史·職官志》所述"凡朝論得失,百官奏議皆錄之"(中華書局2004年版)。這種評議具有法定程式性,不同于民間私議。
語義結構:"朝"取《說文解字》"旦也"之本義,引申為帝王理政的時空場域;"論"據《玉篇》"議也"釋義,強調系統性論述。二字組合形成特定政治術語,與"清議""巷議"形成語義對立。
曆史演變:宋元以降隨着台谏制度完善,"朝論"逐漸特指禦史、給事中等監察官員的奏議,如明代《翰林記》載"凡朝論大政,必令翰林官預議",體現出制度化的議事特征。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仍用于曆史研究領域,多指代古代中央決策過程中的官方讨論形态,《中國曆史大辭典》将其列為政治制度史研究的重要術語條目(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版)。
“朝論”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háo lùn,其核心含義為朝廷上的議論,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文獻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王勃的《平台秘略論·善政》:“守方雅以調蕃政,用公直而掌朝論。”。此句強調以公正、雅正的态度參與朝廷政務的讨論。
使用場景
“朝論”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描述古代君臣對國家事務的商議,例如史書、政論文或古典小說中涉及朝政決策的段落。
相關擴展
總結來看,“朝論”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政治與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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