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釀酒的器具。《三國志·蜀志·簡雍傳》:“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
釀具是漢語中特指用于釀造酒、醋、醬等發酵食品的器具總稱。其核心含義可從字義與功能兩方面解析:
字義溯源
“釀”本義指利用發酵工藝制作酒醋(《說文解字》:釀,醞也,作酒曰釀),引申為發酵類食品的制作;“具”指工具、器皿(《玉篇》:具,器具也)。二字組合強調專用于發酵工藝的容器或工具。
功能定義
傳統釀具需滿足發酵環境的核心需求:
文化載體價值
作為飲食文化物質載體,典型釀具如: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專業詞典數據庫無公開鍊接,來源标注出版物信息替代)
“釀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釋義
“釀具”指釀酒的器具,由“釀”(釀造)和“具”(工具)組合而成。該詞最早見于《三國志·蜀志·簡雍傳》,描述古代禁酒時期,官吏因搜查到私人釀具而引發争議的典故。
字義分解
曆史背景與文獻引用
根據《三國志》記載,東漢末年蜀國因天旱禁酒,官府不僅懲罰釀酒者,甚至對持有釀具的人施以刑罰。例如:“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這一記載反映了古代對釀酒活動的嚴格管控。
擴展說明
釀具在傳統釀造工藝中可能包括發酵容器、蒸餾器、儲存罐等工具。現代釀酒工業中,釀具已發展為更複雜的設備,但核心功能仍與古代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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