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能。《史記·日者列傳褚少孫論》:“傳曰:‘富為上,貴次之;既貴各各學一伎能立其身。’”《百喻經·五百歡喜丸喻》:“誰有勇健,能共我試,請于平原校其伎能。”《南史·蔡廓傳》:“ 興宗 奇其言對,命釋縛,試以伎能。” 宋 範仲淹 《奏乞于陝西河東沿邊行贖法》:“二歲已上為耐罪,言各隨伎能而任使之也。” 明 馬愈 《馬氏日抄·奇盜》:“二三皮條在旁私謂曰:‘此何人有此伎能?’心即疑之。”
“伎能”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技能、才能,但在不同語境下有細微差異,以下是詳細解析:
核心含義
“伎能”由“伎”(技藝)和“能”(才能)組成,指人具備的技藝或才能,尤其強調在特定領域的高超能力。例如《史記》提到“無他伎能”,即指沒有其他特殊技能。
古籍中的用法
現代漢語中,“伎能”已較少使用,更多以“技能”“才能”替代。但在成語或文言引用時,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其褒貶傾向。例如: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原文或不同版本差異,可參考《史記》《道德經》帛書等文獻。
伎能,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常常用來形容一個人的才能或技藝。它既可以指一個人在某個領域的專業技術能力,也可以指一個人在某種技能上的熟練程度。
根據《康熙字典》,伎字的部首是人,筆畫數為6;能字的部首是自,筆畫數為10。
伎能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伎字在古文中通常用來指演戲或表演藝術,能字則表示技能或能力。兩者結合起來就形成了“伎能”,用來描述一個人的技能或才能。
伎能的繁體字為「伎能」,和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伎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常見的古代寫法有「佶」和「嚌」,而能字的古代寫法常見的有「脀」和「耐」。
1. 他在音樂方面有很高的伎能,可以演奏多種樂器。
2. 這位廚師的伎能令人驚歎,他能烹饪出各種美味佳肴。
1. 才藝:指一個人在某個領域的才華或技能。
2. 巧能:指一個人的巧妙技能或能力。
1. 拙能:指一個人的笨拙或技能水平較低。
2. 虛僞:指一個人在技能或能力上欺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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