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耕作之事。亦泛指農事。《周禮·地官·闾師》:“任農,以耕事貢九穀。”《管子·山國軌》:“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斂實,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謂時作。”《史記·趙世家》:“ 肅侯 遊 大陵 ,出於 鹿門 , 大戊午 扣馬曰:‘耕事方急,一日不作,百日不食。’”
耕事是漢語複合詞,指與農業耕作相關的具體事務或活動,強調耕種行為的實踐性與過程性。以下從詞典學角度解析其詳細含義:
“耕事”由“耕”(耕作)與“事”(事務)構成,核心指代農田耕種的具體勞作,包括翻土、播種、灌溉、除草等系列農事操作。其含義聚焦于農耕實踐的執行層面,區别于抽象的農業概念(如“農政”)。
例證:
“春耕事亟,不可延誤。”(《農政全書》)
本義為“犁田”,《說文解字》釋:“耕,犁也。從耒,井聲。” 引申為一切土地翻整與作物栽培活動。
指具體事務,《玉篇》注:“事,職也。” 此處強調農耕相關的職責性勞作。
二字組合強化了農耕的實踐性與連續性,如《王祯農書》載:“耕事之要,在于順天時、盡地力。”
古代中國以農立國,“耕事”常關聯國家經濟根基與民生保障。如《漢書·食貨志》稱:“耕事方急,不可辍也。”
詞義隱含農時規律,如“春耕事”“秋耕事”等時序分工,反映傳統農業對自然節律的遵循。
“凡耕事,必察土壤之性,擇適宜之法。” (強調因地制宜的耕作原則)
“孟春之月……耕事将起,天子親載耒耜。” (體現耕事的禮制意義)
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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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詞義
指耕作之事,即與農田耕種相關的具體活動,如翻土、播種、除草等。廣義上也可泛指農事,涵蓋農業生産中的各類事務。
文獻出處
擴展理解
從構字看,“耕”從“耒”(古代農具),本義為犁地,後延伸為農業勞動的總稱;“事”指具體事務,組合後特指與耕作相關的生産活動,而非廣義的農業經濟。
相關詞彙
近義詞包括農事、稼穑,但“耕事”更側重田間勞作的具體過程。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特定表述,日常使用頻率較低。
若需進一步探究古代農耕制度,可參考《周禮》《管子》等典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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