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殘6*暴酷烈。《後漢書·袁紹傳》:“歷觀古今書籍所載,貪殘虐烈無道之臣,於 操 為甚。”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虐烈漢語 快速查詢。
“虐烈”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殘暴酷烈的行為或特質。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該詞:
“虐烈”由“虐”和“烈”組成,整體意為殘暴酷烈,形容極端暴虐、嚴酷的行為或性格。例如《後漢書·袁紹傳》中批判曹操“貪殘虐烈無道”,即強調其殘暴統治。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袁紹傳》,原文為:“曆觀古今書籍所載,貪殘虐烈無道之臣,於操為甚。”。此處通過曆史典籍的對比,凸顯曹操的暴虐程度。
可譯為“cruel and fierce”或“brutally violent”,強調殘暴與酷烈兼具的特性。
古籍中多用于批判暴政或暴君,如:“虐烈之政,民不堪命。”現代語境中,也可形容極端嚴酷的行為或現象,例如:“這場虐烈的鬥争,最終以慘烈收場。”
“虐烈”是形容殘暴與酷烈并存的複合詞,兼具行為上的暴虐與程度上的極端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貶義色彩。如需更多用例,可參考《後漢書》等曆史文獻。
《虐烈》是一個漢語詞語,形容事物殘酷、兇猛的程度,表示極度殘酷或兇惡的意味。
《虐烈》的拆分部首為「虍」和「火」,分别表示虎的頭和火。
《虐烈》共有11個筆畫。
《虐烈》的來源是古代漢語,其中「虐」是指淩虐、殘酷對待,「烈」則表示猛烈、嚴厲。
《虐烈》的繁體寫法為「虐烈」,與簡體寫法相同。
在古代漢字中,「虐」的寫法有時會使用「殹」作為代替字;「烈」的寫法則會是「烮」或「劣」。
1. 這個殘暴的*********對待自己的政敵真是虐烈至極。
2. 戰争中,敵人對我軍士兵實施了虐烈的折磨。
1. 虐待:指用殘酷的手段對待或威脅他人。
2. 烈火:形容火勢強烈猛烈。
1. 兇狠:形容殘暴兇猛。
2. 殘暴:指行為兇惡殘忍。
1. 溫和:表示性格和善友善。
2. 仁慈:指待人接物善良仁慈。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