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政府鼓勵商人輸送米糧等至邊塞而給予食鹽運銷權的制度。 洪武 三年,初行于 山西 大同 ,後普及全國, 弘治 五年廢。《明史·食貨志四》:“ 有明 鹽法,莫善於開中。 洪武 三年, 山西 行省言:‘ 大同 糧儲,自 陵縣 運至 太和嶺 ,路遠費煩。請令商人於 大同 倉入米一石, 太原 倉入米一石三鬥,給 淮 鹽一小引。商人鬻畢,即以原給引目赴所在官司繳之。如此則轉運費省而邊儲充。’帝從之。召商輸糧而與之鹽,謂之開中。” 明 陸深 《燕閑錄》:“ 沉存中 《筆談》,載兵部員外郎 範祥 為鈔法,令商人就邊郡入錢四貫八百售一鈔,至 解池 請鹽二百斤,任其私賣,得錢以實塞下,省數十郡搬運之勞。此即今日開中給引之始。”
“開中”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
定義:開中是明朝政府為解決邊疆軍糧運輸問題,實施的以鹽業特許經營權換取民間物資輸送的經濟政策。商人将糧食等物資運至指定邊塞後,可獲得官方頒發的“鹽引”(食鹽運銷憑證)。
核心内容:
作為人名,“開中”由“開”與“中”組合:
注:以上信息綜合自多個權威曆史文獻及詞典釋義,完整内容可參考《明史·食貨志》或相關學術研究。
《開中》是一個漢字詞組,其中《開》指的是打開、揭露、啟示等含義,而《中》則表示中間、核心、主要部分等。
《開中》中的漢字《開》的主要部首是「口」,《中》的主要部首是「丨」。
《開》的總筆畫數為4,而《中》的總筆畫數為4。
《開中》這個詞組的來源并沒有特定的曆史典故,是一種常見的漢字搭配組合。
在繁體字中,「開」的形狀為「闓」,而「中」的形狀為「中」。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開」的舊字形為「開」,表示打開的意思;而「中」的古代字形為「隹」,表示居中、居于核心的意思。
1. 這本書的内容很精彩,每一頁都有一些開中之處。
2. 他在演講中點出了問題的中心所在,為大家的思考提供了一個開中的觀點。
一些以《開中》為組成部分的詞組:
1. 開心、開展、開頭、開創、中心、中間、中華、中立
近義詞:
1. 開頭 - 起頭、開始
2. 中央 - 中心、核心
反義詞:
1. 關閉 - 開啟、打開
2. 邊緣 - 中心、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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