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铙歌。軍中樂歌。為鼓吹樂的一部。所用樂器有笛、觱篥、箫、笳、铙、鼓等。 南朝 梁簡文帝 《旦出興業寺講詩》:“羽旗承去影,鐃吹雜還風。” 唐 王維 《送邢桂州》詩:“鐃吹喧 京口 ,風波下 洞庭 。” 清 趙翼 《題閩遊草後》詩:“嘯詠江湖髩已霜,忽添鐃吹入詩章。”
(2).指演奏铙歌。《北史·尉古真傳》:“ 瑾 ( 尉瑾 )時兼右僕射、鳴騶鐃吹。”參見“ 鐃歌 ”。
(3).指演奏铙歌的軍樂隊。《隋書·禮儀志三》:“後部鐃吹一部,鐃二面,歌簫及笳各四具,節鼓一面, 吳 吹篳篥,橫吹各四具,大角十八具。”《新唐書·儀衛志下》:“凱樂用鐃吹二部,笛、觱篥、簫、笳、鐃鼓,皆工二人,歌工二十四人,乘馬執樂,陳列如鹵簿。”
“铙吹”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源于中國古代音樂文化,指一種特定的樂器組合演奏形式。根據《漢語大詞典》的定義,“铙吹”專指使用铙钹等打擊樂器與吹奏樂器(如笙、笛、箫等)相結合的音樂表演,常見于軍樂、儀仗隊列或宗教儀式中,用以營造莊嚴、激昂的氛圍。詞源上,“铙”本義為一種青銅制打擊樂器,形狀類似钹,通過敲擊發聲;“吹”則指通過吹氣演奏的管樂器,突顯了這種音樂形式的多樣性和協同性。
在曆史文獻中,铙吹的應用廣泛,例如在《周禮·夏官·大司馬》中記載了軍隊行進時使用铙吹以壯軍威,唐代詩人如杜甫的詩歌中也提及铙吹作為宮廷儀式的組成部分。這種音樂形式不僅體現了古代中國的禮樂制度,還反映了社會文化中對聲音藝術的重視,強調節奏與旋律的融合,以增強集體活動的凝聚力。
來源:《漢語大詞典》、漢典網(zdic.net)。
“铙吹”是古代中國的一種軍樂形式,主要用于軍隊行進、儀式或鼓舞士氣。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铙吹”指以打擊樂器“铙”為核心,結合吹奏類樂器(如箫、笳、笛)和鼓等共同演奏的樂曲。其名稱來源于主奏樂器“铙”與吹奏樂器的結合。
曆史背景
該樂種可追溯至漢代,最初稱為“铙歌”,是武樂的一種,用于軍隊凱旋或彰顯威儀。東漢明帝時期正式定名,并逐漸發展為軍旅儀式音樂。
樂器組成與演奏
應用場景
除軍事用途外,後世也用于民間歌舞(如舞獅、舞龍)和地方戲曲(如昆曲、粵劇)的伴奏,兼具儀式性與娛樂性。
需注意,“铙吹”的具體曲譜今已失傳,但通過文獻記載可知其風格剛健,具有強烈的節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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