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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司的意思、南北司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南北司的解釋

“南司”與“北司”的合稱。 唐 代宰相辦公地在宮禁之南,宦官辦公地在宮禁之北,故有此稱。詳“ 南司 ”、“ 北司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南北司是中國唐代中央官制中的特殊政治概念,特指以宰相為首的南衙官僚系統與宦官掌控的北司禁軍機構之間的分權與制衡關系。以下從曆史背景、職能劃分及政治影響三方面詳解:


一、基本定義與曆史背景

  1. 南司(南衙)

    指唐代以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為核心的中央政府機構,因官署位于宮城南側得名。南衙由士大夫官僚集團主導,負責國家行政、司法及決策,代表外朝權力。其核心職能包括起草诏令(中書省)、審議政令(門下省)、執行政務(尚書省)。

  2. 北司(北衙)

    指由宦官控制的禁軍機構,因駐地位于宮城北側得名。唐玄宗後,宦官逐步掌握神策軍等北衙禁軍兵權,并滲透樞密使、宣徽使等要職,形成與南衙抗衡的内廷權力中心,直接幹預皇位廢立與朝政。


二、職能與權力沖突


三、政治影響與曆史意義

南北司制衡的崩潰标志着唐代政治生态的惡化:

  1. 宦官專權:北司借神策軍挾制皇室,如仇士良殺二王一妃(甘露之變),加速王朝衰落。
  2. 官僚系統失效:南衙宰相淪為附庸,士大夫或依附宦官(如“牛李黨争”),或遭迫害(如“白馬之禍”)。
  3. 制度遺産:宋代強化文官統兵、分割樞密院權,即為防止唐末宦官亂政的重演。

四、語源考據

“司”本義為“主持、掌管”(《說文解字》:“臣司事于外者”),引申為官署。“南北”以方位代指宮城布局:


參考文獻與權威來源

  1. 《新唐書·百官志》對南衙三省職能的記載(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鍊接

  2. 《資治通鑒·唐紀》分析北司宦官專權(國學導航)

    鍊接

  3. 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論宦官集團與皇權(商務印書館)
  4. 漢典“司”字釋義(《說文解字》注)

    鍊接

(注:部分古籍鍊接為學術數據庫,需注冊訪問;商業鍊接已省略以保證客觀性。)

網絡擴展解釋

“南北司”是唐代政治體制中的重要概念,其含義及背景如下:

一、基本含義

“南北司”是“南司”與“北司”的合稱,分别指唐代宰相機構(南衙)和宦官集團(北司)。因宰相辦公地位于宮禁南側,宦官機構位于宮禁北側,故得名。

二、曆史背景與機構職能

  1. 南司(南衙)

    • 指以宰相為首的中央政府機構,如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等,負責全國行政事務。
    • 辦公地點在長安皇城南部,故稱“南衙”。
  2. 北司(北司)

    • 指宦官掌管的機構,如樞密院、神策軍等,多涉及宮廷事務和禁軍控制。
    • 因辦公地位于宮城北部,被稱為“北司”。

三、權力鬥争與政治影響

唐代中後期,宦官勢力膨脹,與南衙文官集團形成對立。例如:

四、延伸用法

該詞也被引申為泛指不同陣營或派系的對抗,例如宋代文人筆記中借用“南北司”比喻朝廷内部分歧。

“南北司”不僅反映了唐代特殊的政治地理布局,更是中晚唐中央權力鬥争(如牛李黨争、宦官專權)的縮影,對研究唐代政治制度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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