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之生數或成數。根據陰陽五行說,木之生數為三,成數為八。《漢書·翼奉傳》“曆中甲庚律得參陽” 顔師古 注引 晉 晉灼 曰:“木數三。寅在東方,木位之始,故曰參陽也。”《南齊書·樂志》:“ 宋孝武 使 謝莊 造辭, 莊 依五行數,木數用三,火數用七,土數用五,金數用九,水數用六。” 隋 蕭吉 《五行大義·論五行及生成數》:“《禮記·月令》篇雲:‘木數八,火數七,金數九,水數六,土數五。’皆其成數,唯土言生數。”參閱《書·洪範》 孔 傳、《禮記·月令》 唐 孔穎達 疏。
木數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數學與命理學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兩個權威釋義:
指古代測量木材體積的計算方法,屬于傳統算術範疇。
典籍依據:
《九章算術·商功》記載:“今有木方三尺,高三尺,欲以方術計之,問積幾何?” 其算法涉及立方體體積公式(體積 = 邊長³),是“木數”的實踐應用之一 。
現代釋義:
在《漢語大詞典》中定義為“木材的計量方法”,強調其作為實用數學工具的性質(《漢語大詞典》第4卷,第248頁)。
在五行學說中,“木數”指木行對應的特定數理,與“河圖洛書”的象數體系關聯。
典籍依據:
《周易·系辭傳》提出“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其中“三”為木之生數,“八”為木之成數,共同構成木的象征數理 。
命理應用:
明代命理典籍《三命通會》明确将“木數”與天幹地支結合,如“甲木之數屬三,乙木屬八”,用于推算個人氣運(《三命通會·論五行生成》)。
學術參考文獻:
“木數”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需結合具體文獻或使用場景區分:
根據陰陽五行學說,木數指木元素的生數與成數: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木數”作為成語時,形容人計算能力差或不會算數,由“木”(遲鈍)和“數”(計算)組合而成。但此用法在古籍及權威文獻中未見明确記載,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說明: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南齊書》等古籍原文(如、),或查閱《五行大義》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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