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人的道德規範。《莊子·漁父》:“其用於人理也,事親則慈孝,事君則忠貞。”《後漢書·仲長統傳》:“夫如此,然後可以用天性,究人理,興頓廢,屬斷絶。” 唐 劉禹錫 《天論下》:“倮蟲之長,為智最大,能執人理,與天交勝。” 魯迅 《且介亭雜文末編·死》:“他們像活着時候的超出人理一樣,自以為死後也超出了輪回的。”
“人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人類社會應遵循的道德準則與行為規範。以下從多個維度詳細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典籍中的用法或現代案例,可參考《漢語辭海》等權威辭書。
《人理》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原因、規律,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
《人理》由兩個漢字組成。其中,“人”字的部首是“人”,它的筆畫數是2;“理”字的部首是“玉”,它的筆畫數是10。
《人理》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古代文獻中,據說最早出自《周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這裡的“大任”就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規律,即《人理》。後來,這個詞逐漸被廣泛應用于經濟、社會、政治等領域。
《人理》的繁體字是「人理」。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人理》中的“人”字在古代的寫法是有些區别的,它的形狀與現代略有差别,正楷中的“人”字在上方多了一橫,造型更加優美而古樸。而“理”字則沒有太多變化,大緻與現代相似。
1. 研究《人理》,可以更好地了解社會的運行規律。
2. 肯努力工作是把握《人理》的關鍵。
3. 他一直堅信《人理》的公正與合理。
1. 人理觀:指對于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規律的看法。
2. 人理學:研究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規律的學科。
3. 人理道:指認識并遵循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規律的道路。
近義詞:人道、人情
反義詞:非人理、違背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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