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代位 ”。繼立為君。立,通“ 位 ”。《商君書·更法》:“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臣之行也。” 高亨 注:“代,接替。” 漢 劉向 《新序·善謀上》作“代位”。
代立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代”(替代、代理)和“立”(确立、即位)組合而成,主要含義為替代他人即位或繼承地位,特指古代君主制下繼承君位的行為。以下是詳細釋義:
指代替原統治者登上君位,即繼承王位或帝位。此義強調權力的更替與承接,多見于史書典籍。例如:
“太子代立,奉宗廟祭祀。” ——《史記·孝文本紀》
此句描述太子繼承皇位後主持宗廟祭祀的職責,體現權力交接的合法性。
延伸至非君主場景,表示接替前任職位。如《後漢書》中“大臣代立,承嗣之儀”,指重臣繼任職位需遵循禮制規範。
部分語境隱含“暫時代理”之意,如《資治通鑒》載“權宜代立,俟嫡長成”,指臨時攝政以待嫡子成年。
“代立”屬古漢語詞彙,先秦文獻已見用例。其構詞邏輯清晰:“代”表更替,“立”本義為站立,引申為“确立地位”。二字結合後,專指通過繼承或指定方式獲得統治權,區别于武力奪權(如“篡立”)。
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較低,多見于曆史研究、古籍解讀或仿古文體。例如:
“探讨周代‘代立’制度與嫡長子繼承的關系。” ——《中國古代繼承法研究》(王雲霞,2018)
權威參考來源:
“代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古代和現代兩個層面理解:
指繼承君位,即取代原有君主的位置而立為新君。“立”在此通“位”,強調權力更疊的合法性。例如:
部分現代語境中,“代立”可引申為代替他人承擔責任或解決問題,強調挺身而出的行為。例如:
建議在古籍閱讀中遇到此詞時,優先采用“繼立為君”的釋義;現代使用若涉及代替行為,需明确上下文以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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