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牧的副職。《漢書·王莽傳下》:“以州牧位三公,刺舉怠解,更置牧監副,秩元士,冠法冠,行事如 漢 刺史。”
"牧監副"是中國古代官職體系中的一種職務名稱,屬于畜牧業管理系統的副職官員。該詞由"牧監"和"副"兩部分構成:"牧監"指專司畜牧事務的監察管理機構,"副"則表明其作為正職牧監的輔助職位。
根據《舊唐書·職官志》記載,唐代在太仆寺下設牧監系統,設監、副監等職,掌管國家牧場的馬匹畜養事宜。牧監副作為牧監的副手,具體職責包括協助管理牧場牲畜的繁育、防疫、草料供給等事務,并監督牧丁勞作。宋代沿襲此制,《宋史·職官志》載有"群牧司"下設監官、副監的建制,負責全國軍馬養殖。
該官職的設立體現了古代中國對畜牧業特别是軍馬養殖的高度重視。元代王祯《農書》特别強調牧監官員需具備"辨水草,節饑飽"的專業知識,副職更需精通牲畜疾病防治等實務技能。清代《曆代職官表》記載,此類官職多由通曉畜牧的吏員充任,屬專業技術型官僚。
注:本文釋義依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對古代職官術語的解讀,并參考《舊唐書》《宋史》等正史職官志的相關記載,曆史制度細節可查閱《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
“牧監副”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不同來源分析:
根據《漢書·王莽傳下》記載,牧監副是王莽時期設置的官職,屬于州牧(地方行政長官)的副職,職責類似于漢代的刺史,負責監察地方事務。其設立背景是因原有州牧監察不力,故增設副職以加強管理,秩級為“元士”,并配備法冠等職級标志。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形容“沒有主見、隻能聽從命令的人”。這一說法可能源于對字面的拆分解讀:
但需注意,此解釋缺乏直接曆史文獻支撐,且權威性較高的來源(如漢典)未提及成語用法。目前更建議以曆史官職含義為主。
建議優先參考《漢書》等曆史文獻或權威辭書(如漢典)的解釋。
黯然無色八洞神仙悲忻奔衄邊心插架超勝齒白唇紅垂目初審翠衣眈學蹈義鸐鸐地絡抵面地盤對内搞活趕趟兒高其佩亨屯何用昏難見稱交唱嘉俎寄币驚白金朱餽送令問靈爻砺石龍賓鏧鏧律例館賣娼滿園春色梅領麪鋪默改南天竺鬧玄虛配衣蟛蚏樵采氣井輕俗寒瘦群藝畬刀壽皇蜀都海棠田闾條遞罔費往教文君垆文身斷發文算閑雲野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