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衆的才能。《韓非子·八經》:“設法度以齊民,信賞罸以盡民能。”
“民能”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民衆的才能,主要出現在法家經典文獻中。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根據多個文獻記載(、、),“民能”指代民衆的才能或能力,強調普通人在社會治理中的潛在作用。
文獻出處與背景
該詞出自《韓非子·八經》:“設法度以齊民,信賞罸以盡民能。”此句體現法家思想:通過制定法律規範民衆行為,并用賞罰制度激發民衆才能,以達到國家治理目的。
用法分析
在古漢語語境中,“能”指代能力、才幹,“民”泛指百姓或普通階層。“民能”組合後,特指民衆群體中可被制度調動的集體能力,常用于讨論治國策略的文本中。
現代相關性
該詞屬于古文用法,現代漢語已極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政治思想(尤其是法家學說)時仍具參考價值。
若需進一步了解《韓非子》中相關思想的現代解讀,可查閱法家哲學研究類文獻。
《民能》是一個由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它的意思是“人民的力量”或“民衆的能力”。該詞可以拆分為:
《民能》一詞的源自于中國古代,最早出現在《韓非子·外儲說左下》中。在古代,人們使用繁體字書寫時,将“民能”寫為“民能”。在現代,我們通常使用簡體字,并将其寫為“民能”。
以下是關于《民能》的一些例句:
組詞:國家民能、個人民能、群衆民能、社會民能。
近義詞:人力、大衆力量、民衆力量。
反義詞:統治、專權。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