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衆的利益、財利。《書·盤庚中》:“視民利用遷。”《國語·楚語上》:“若於目觀則美,縮於財用則匱,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為?”《老子》:“絶聖棄智,民利百倍。”
“民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民衆的利益與財利,常見于古典文獻及現代政策表述中。以下為詳細解析:
“民利”一詞貫穿古今,既體現古代政治哲學中對民衆福祉的重視,也反映現代社會治理中保障公共利益的需求。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政策案例,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民利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彙,由“民”和“利”兩個字組成。分别拆分部首是“亻”和“禾”,筆畫分别為2畫和6畫。
“民”字是指人民、百姓的意思,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漢字,經常出現在各個領域的文字中。它的繁體字形為“民”,拆分部首為“亻”,共三畫。
“利”字是指利益、得益的意思,它是一個非常常見的漢字,用來描述人們在各種活動中所獲得的好處。它的繁體字形為“利”,拆分部首為“禾”,共6畫。
民利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文化中。在古代,人們非常注重民衆的利益,認為隻有民衆生活幸福,國家才能繁榮發展。因此,“民利”成為一個古代思想家常常強調的理念。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很多種,與現在有所不同。雖然“民”字的基本形态與現在相似,但筆畫的書寫方式不同。例如,在篆書中,它的形态為“嗀”,在隸書中,它的形态為“衆”,在楷書中,它的形态逐漸演化為現在的形态。
以下是幾個關于“民利”的例句:
1. 順應民利,方能實現社會的繁榮。
2. 為了人民的利益,我們要堅決捍衛自己的權益。
組詞:百姓、民衆、民意。
近義詞:百姓權益、人民利益。
反義詞:貴族、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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